时间:2017-09-15 来源: 责任编辑:xzw
针对基层法律服务薄弱、专业人员力量不强等问题,许昌市法学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在全市10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并逐步探索建立了“12345”工作模式,形成了特色鲜明、便捷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12345”工作模式即:一键通平台服务便捷,两步走难题逐一解决,三部门聚力齐抓共管,四类人汇集各尽其能,五职能落实促进和谐。
一、一键通平台便捷服务
许昌市法学会积极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探索引入“互联网+”模式,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开通法律服务一键服务平台,将法律顾问团、法学专家、品牌调解员的个人资料、擅长领域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群众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服务人员,通过点击大屏幕上的一键通按钮,随时与法律服务人员通话交流,从而实现了法律服务由“指派性”向“自主选择性”的转变。
二、 两步走难题逐一解决
针对一些法律关系不明确、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许昌市法学会充分发挥专业精湛、人才荟萃的优势,首创疑难案件上报、会商“两步走”的工作机制。第一步由各基层法律服务站(室)将受理的复杂疑难案件统一上报至各县(市、区)法学会;第二步由各县(市、区)法学会自行或委托许昌市法学会,组织顾问律师团、法律专家进行集体会商,出具法律意见。这种集体研究、集体解决的方法一方面克服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专业限制、经验缺乏等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确保了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群众满意。迄今为止,按照“两步走”工作法,市、县两级法学会共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60起,出具法律意见80余条,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群众利益。
三、 三部门聚力齐抓共管
在法律服务站建设过程中,许昌市综治办、司法局、法学会三部门凝心聚力,协同作战,按照“共同领导、分工负责、强化督导、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使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短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共同领导。按照省综治办文件精神,许昌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乡(镇、办)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的通知》,作为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专门成立了由市法学会会长总协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司法局、市综治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分工负责。对综治办、司法局、法学会三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县、乡综治部门为法律服务站建设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硬件支撑,并进行日常管理;市司法局负责对顾问律师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市法学会负责督促指导、完善机制、沟通协调,确保法律服务站运转有序,发挥作用。三是强化督导。市法学会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建设联系人制度,由三部门明确县级干部分包各县(市、区),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成立了由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 四类人汇集各尽其能
市法学会积极动员,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吸收四类人员充实到基层法律服务站工作队伍,确保每个法律服务站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四类人分别是:县(市、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任站长,司法所所长、法学会派驻的顾问律师任副站长,综治办、矛调中心、司法所现有人员为骨干,五老人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补充。同时,在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法律服务联络员,在基础条件好的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安排了法律顾问律师,确保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人员、有阵地,运转顺畅,惠及群众。
五、 五职能落实促进和谐
法律服务站成立后,紧紧围绕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律援助和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等五项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法律咨询方便快捷。为方便群众,许昌市法学会积极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探索引入“互联网+”模式,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开通法律服务一键服务平台,将法律顾问团、法学专家、品牌调解员的个人资料、擅长领域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群众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服务人员,通过点击大屏幕上的一键通按钮,随时与法律服务人员通话交流,从而实现了法律服务由“指派性”向“自主选择性”的转变。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法律服务站特别是顾问律师的积极参与,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新路径,打开了新局面。比如,斜店村法律服务室成立后,依托河南三兵律师事务所和“五老人员”张永安,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共调解矛盾纠纷13起,解决法律难题4起。特别是成功调解了村民张某某十几年的婆媳问题,婆媳二人重归于好,其婆婆还专门为法律服务工作室送了一面锦旗。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军乐表演、广场舞表演等文艺演出,围绕婚姻、交通、工伤、彩礼等常见法律问题,精心组织多场法律知识竞赛,吸引近千名名群众踊跃参加宣传效果良好。我们还积极组织顾问律师深入社区走访群众,了解解答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是法律援助惠及困难群众。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吸纳讲政治、守纪律、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律师纳入法律援助队伍中。不断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等形式,建立投诉监督制度,畅通受援人监督投诉渠道,将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置于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确保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法律服务站的先导性工作,2016年,市县法学会筛选出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推荐了109名法律顾问给各乡(镇、办)党委政府,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工作模式上,首创了“单人+团队”模式,即律所派驻律师负责日常法律服务工作,遇到疑难案件或重大事件,由律所团队集体研究,提供解决方案。顾问律师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决策咨询作用,在征地拆迁、信访稳定等工作中,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在开展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针对一些法律关系不明确、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许昌市法学会首创疑难案件上报、会商“两步走”的工作机制。第一步由各基层法律服务站(室)将受理的复杂疑难案件统一上报至各县(市、区)法学会;第二步由各县(市、区)法学会自行或委托许昌市法学会,组织顾问律师团、法律专家进行集体会商,出具法律意见。这种集体研究、集体解决的方法一方面克服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专业限制、经验缺乏等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确保了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群众满意。迄今为止,按照“两步走”工作法,市、县两级法学会共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60起,出具法律意见80余条,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群众利益。
经过逐步探索实践,我们总结出一套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乡级法律服务站“12345”工作模式,即:一键通平台服务便捷,两步走难题逐一解决,三部门聚力齐抓共管,四类人汇集各尽其能,五职能落实促进和谐。
各法律服务站运行半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近2万人次,协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起,调解矛盾纠纷8000多宗,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60余件,全市信访总量与2016年同期相比下降15%,刑事案件发案量下降29%,为平安许昌、和谐许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