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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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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法学会:借梯登高谋发展 奋发有为谱新篇

时间:2018-04-2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一、坚持政治引领,铸牢法治灵魂

  (一)传承红色基因。湘潭是毛泽东主席的故乡。1946年6月,经毛泽东同志倡议,由董必武等人发起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筹委会,从此为废除旧法统,建立新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拉开了序幕。针对毛主席也是新中国法学工作的开拓者、奠基人这一红色特质,市法学会利用学术报告会、道德大讲堂和党课教育等形式,对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红色革命传统教育,让他们进一步认识湘潭的红色基因,了解法学会演变成长的壮大历程,增强历史责任感,从心底里搭建起深厚的法治情结,承载起“我是主席故乡人,我为主席添光彩”的政治责任,发扬好“唯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做永远忠于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助推湘潭平安建设,努力为实现湘潭法治发展、繁荣伟人故里多作贡献,

  (二)铸就忠诚品格。提升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政治属性是第一位的认识,注重用党的理论、党的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把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扎实打牢忠诚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抓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及时转发了中国法学会以及中央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等文件精神,真正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确保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深化主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学会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使之不断引向深入。今年,着眼于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会”,在会员系统组织开展了以“依责承诺、尽责践诺、问责督诺、全责履诺”等为主要内容的“四责四诺”等主题活动,人人签订“四责四诺”承诺书,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把业务工作与法学会工作有机结合,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建好市级平台。市法学会成立于1986年6月,当时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挂靠市司法局。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州)、县(市区)两级必须成立法学会的精神,市委政法委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强了与机构编制、组织部门衔接联系。争取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湘潭市法学会办公室的批复》,同意增设法学会办公室,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争取市委组织部比照省法学会班子组成模式,批复市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人选。2016年10月31日,新的市法学会成立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28个理事单位、23个常务理事单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德清当选为湘潭市法学会第一届会长。近两年,市法学会先后投入6万余元,添置了3台电脑、2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1个保密柜、2组沙发、3套办公桌椅等设施;建立了会员活动室,改善了学会办公条件;从2018年开始,争取市财政安排学会经费预算40万元。

  (二)夯实基层基础。市法学会恢复成立后,各县(市)区按照市法学会的安排部署,相继正式成立了法学会。基层法学会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通过与组织、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共落实人员编制14名,其中湘潭县5名、湘乡市2名、韶山市2名、雨湖区3名、岳塘区2名。总体来说,市县两级法学会达到了“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出台后,我们将其作为夯实基层、加强基础的重要机遇,提请市委政法委委员会于2017年7月10日开会专题研究,同时将《方案》呈报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曹炯芳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桂生等领导。按照曹炯芳书记批示,我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实施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基层。

  (三)组建专家队伍。2017年6月16日,建立市法学会专家库,聘请湖南科技大学法管学院院长徐德刚、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等20名专家学者作为市法学会专家,其中民商法学专家6名、行政法学专家5名、刑法学专家4名、知识产权法专家2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3名。市法学会专家库的建立,夯实了有效开展活动的智力基础,为学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服务发展大局,彰显作为贡献

  (一)主动参与立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积极组织学会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为论证、服务政府决策出谋划策。2016年以来,先后有9名学会专家参与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论证和起草工作,这是我市法学会参与地方立法咨询论证、服务政府决策的务实之举。今年,通过对接,又组织学会专家参与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修订,向湖南省人大法工委报送了《关于湘潭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强化了法规修改的参考建议,为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做实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在2017年5月25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戴德清,在市委常委会上领学并解读《宪法》。12月4日,紧扣“国家宪法日”活动,会长戴德清同志为200多名政法干警、法学会干部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14日,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为载体,邀请湘潭大学副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廖永安教授就“当代调解工作的几个问题”进行专题授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组织会员、会员单位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电影进校园”、“谁执法谁普法联点共建法治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其中法治讲座进社区(村)活动达110场。以湖湘公园、白石公园为依托,采用书法、雕塑等形式,围绕宪法、法治理念、依法治市等内容,建好了两大高标准“法治文化公园”。可以说,2016年我市入选中国“十大最安全城市”、2017年跻身我省唯一“全国文明城市”和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评为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州,市法学会为此争了光、添了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积极维护大局。组织会员、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法律顾问、社会治理等工作,为维护湘潭和谐稳定工作履职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2月,我市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17年5月,湘乡市新湘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沈国奇、雨湖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文波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湘潭县花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重点、热点事件和问题,注重参与释法说理,引导舆情,化解社会矛盾。2017年10月20日,市法学会参与组织了“锐意改革创新、护航平安湘潭”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关心关注的司法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重视研讨交流,浓厚学术氛围

  (一)把课题申报成果推评作为工作责任。提高对省部课题申报和成果推评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与会员、会员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课题申报成果推评任务的圆满完成。充分利用驻潭高校资源优势,加强省部课题申报,取得了一定成果。2017年,共向省法学会报送法学研究课题39个;2018年,向中国法学会报送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5个、向湖南省法学会报送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22个。在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中,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宇清申报的《侦查活动中的见证人制度研究》、湖南科技大学教授李云霖申报的《法律部分暂时调整或停止适用制度研究》获批立项。同时,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活动,选送了《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人大监督权优效运行机制研究》和《谦抑性原则何以丈量法定犯的边界》等论文专著。其中湘潭大学副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廖永安教授的论文《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今年2月-3月,组织18名评审员参与了“2017年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推选活动”,网评案件74件。

  (二)把学术交流论坛活动作为发展机遇。加强与法治部门单位、驻潭高校的工作联系,多次走访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和湘大法学院、科大法管学院等单位,引导不同领域或行业的会员和会员单位发扬“敢为人先”、“求真务实”的作风,争创打造法学研究、学术交流的品牌,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2017年10月27日-29日举办的首届“龙图杯”全国高校法庭辩论赛中,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辩论队取得冠军;11月20日-24日,湘潭大学法学院代表获“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大赛一等奖。围绕“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两大论坛,注重激发工作热情,加强工作鞭策,克服消极应付情绪、自认“水平不够”等心理障碍, 2017年组织选送论文19篇,湘乡市人民法院王立新撰写的《城镇化进程中社会调解的新途径》荣获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三等奖。市诉讼法学研究会牵头组建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研究方阵”,获批中国法学会第一届“ADR研究方阵”的五家成员单位之一。学会还主办了《法治湘潭》刊物,印制2017年增刊,收录较高质量论文50篇,为促进法学研究、推进法学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把上级调研督导作为进步动力。我们在立足自身、促进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法学会的指导支持,自觉把上级法学会的每一次调研督导当作一次工作检阅,从领导的讲话指示中寻找工作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把准工作要义,在实践中锤炼,在锤炼中提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戴德清对上级的每次调研督导都非常重视,做到“四亲”:亲自组织安排部署、亲自陪同调研督导、亲自汇报工作情况、亲自研究整改措施,真正把上级调研督导当作促进法学会工作提升的契机。2016年12月16日-17日,湖南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暨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湘潭召开。省人大副主任谢勇出席并讲话,会上,省领导和省法学会领导对湘潭法学会的工作和湘潭参与法治论坛、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2017年12月14日,中国法学会巡视员崔秀娟一行在省法学会夏鸽翔秘书长的陪同下来我市进行工作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了湘潭县法学会会员活动中心和湘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我市市、县两级法学会在加快建设、发挥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湘潭县法学会会员活动中心为丰富会员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做法给予肯定;对湘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频频点赞。同时,调研组领导对我市市县法学会工作提出了要善于进一步“借梯登高、借船出海”的指导意见后,更加激发和坚定了我们把机构建设得更健全、把工作干得更出色、为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积极性。

  五、积极发展会员,规范日常管理

  (一)壮大会员队伍。注重把有一定研究能力、热心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法学法律优秀人才吸收到会员队伍中来,不断提高会员整体素质。积极推进会员档案管理信息化,建立会员电子档案,正在逐步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专业学会建设和发展,支持“市民商法学会”“市刑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和“警官协会”“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等学会、协会积极有序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壮大法治队伍,全市普法志愿者队伍达620多名,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了法学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健全制度规范。建立《湘潭市市县法学会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法学会工作制度。工作要点、考评细则、月度总结计划一应俱全,档案资料整齐有序,坚持定期梳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

  (三)重视教育培训。派员先后参加中国法学会在长春、郑州的学习培训和省法学会在厦门大学组织的培训及相关的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参与组织了在武汉大学举办的“湘潭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专题研修班”、湘潭市法治宣传和舆情引导专题培训班的学习。这些学习培训的有效开展,大大地促进了法学会系统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去年以来,先后4次派员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 (扩大) 会。特别是今年1月16日,听取了著名的军事理论家、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乔良少将的《十九大之后全球战略的走势》报告后,与会人员感觉收获很大,激发了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的热情,增强了把握方向、掌握主动,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更好地推动湘潭各项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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