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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时代如何践行发展“枫桥经验”?第13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华政举行

时间:2018-07-1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新民晚报讯(记者 易蓉 实习生 刘玉璐)上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如何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化解新时代社会矛盾?昨日,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与会专家、学者从学术角度探究“枫桥经验”的理论和实践,为中国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指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变化,“枫桥经验”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统化,要把“枫桥经验”蕴含的规律性认识概括出来,为其不断丰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反映到基层社会,突出表现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丰衣足食、矛盾化解、安定有序,而且也包括民主参与、依法维权、社会和谐、风尚良好,共享建设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转型升级。”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表示,目前上海正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增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优化法治环境。其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是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这一学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议题,在上海具备得天独厚的研究和实践条件。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认为,要立足“枫桥”文本,诠释社会治理的“中国故事”;要创造性转换“外来话语”,尽快摆脱“学徒”状态;塑造“可对话”的社会治理话语体系。他认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中国社会治理定下基调,“‘共建’的核心目标在于解决政府与社会关系,明确不同主体的角色与作用及其实现机制;‘共治’的核心在于解决公民有序参与问题,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与统一;而‘共享’的核心目标在于解决‘为谁治理’这一价值定位问题。”而“枫桥经验”可以从社会学、公共管理、政治学以及哲学等层面上展开;“共建共治共享”的学术建构应该立足中国改革的文本背景,在坚持“批判性”“建设性”学术原则的基础上,为中国的社会治理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法治论坛之一。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及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颁奖仪式同时举行。

  新闻链接:http://newsxmwb.xinmin.cn/chengsh/2018/07/09/3140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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