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9 来源: 责任编辑: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好!非常荣幸有这个机会参加这次会议,因为以前的工作关系,所以两岸交流的参与也是从今年开始比较稍微积极一点。我就把握时间,简单地来说明一下我这边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两岸合作的法制规范。
我想首先要说明的,我今天在这边讲所谓的制度,制度因为刚才各位都说了很多,法律人认为制度是透过一定的机关制定然后完成一定的程序,法律才叫做制度。可是实际上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如果从制度经济学看,人们会去遵循的那个也叫做制度,他会遵循的那个状态可能是被勉强的,可能是主动希望获利的,那个就是制度。所以制度从一个生产资源、从一个社会资源的分配目的来看,大概资源会配置有四种制度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第一个当然就是国家,第二个就是市场,第三个就是我们讲的企业或者团体,第四个就是家庭。这些制度都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所以并不是一切都靠政府。我以这个作为基础,首先提出来如果需要公部门介入,如果不足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如果你尊重市场,也一样可以达到同样的资源配置,我是指两岸。
两岸的经贸合作上,在我们现在两岸的情形下,如没有一个政府介入,假如两岸政府不介入的话,那两岸的市场会不会合作?答案是必然的。因为基于一个比较利益的考虑,自然生产要素还有我们的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自然就会做流动。实际上我们现在在这边做很多的分析,其实不应该讲你开放什么,应该讲你为什么还要再继续管制?我们的思考都是看开放了什么,而不是看管制,如果市场没有政府介入,假设现在两岸都没有政府在干预市场资源的移动,我们的政府制度上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我首先认为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市场本身会存在一些问题,我这边就提到大概有四种问题。
第一个问题,会面临市场价格基因所产生的交易成本问题。
第二个问题,市场可能某些时候会被滥用的问题,我们知道像联合行为这些独占行为、滥用市场力量所产生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即外部性。刚才宋教授所讲的外部性的问题,两照交易,一照成本让第三人承受,第三人承受的成本并没有反映到实际交易的成本中,这种情形就是所谓的外部性问题。
第四个问题,政府介入须有一个社会价值加以维护,这种维护可能靠制度,可能是靠政府以外的团体,可能靠文化来达到维持目标。我在文章里面有特别提到,比如说台湾做捷运会排队,其实没有任何法令规章说你必须排队,不排队要处以新台币罚款多少,但是人们在文化的状态下会自然遵循。但是在坐台铁、火车的时候却可能不会排队,同样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会排队,在另外一个地方不会排队,这种情况下的制度遵循,是你那个习惯让你认为必须要为,那才叫制度。如果制定一个形式上的法律,但是没有人去执行和遵守,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就不叫制度。
如果政府要介入的话是非常可怕的,政府的介入是有成本的。在大陆这里一直在推动所谓的立法、法治,可是你有没有考虑过内部成本是多少?为了要遵循这个内部成本,人民的法律成本到底多高?刚才提到的“及时”和“追踪”这两个词就涉及到机会成本、讯息成本,如果这个成本那么大,那么我怎么样去遵守?我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进行法规影响评估,其他国家经过法规影响评估的成果,是因应它社会需要的,如果照抄,可能非我所需,没有经过评价,不可肆意地做所谓学习和移植。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何政府真的要介入的话,纵使有必要介入市场,可能也要考虑到人民的遵循成本、机关的监督成本,考虑到是不是能够积极地去创造利益,降低交易成本,提供相关信息,看看是不是能够降低社会的负面外部性,增加社会的正面外部性,重点是形成人民的行为动机。所以政治经济学里面都会讲到所谓制度跟绩效中间的行为动机,人没有行为动机不可能会去为所当为,你也不可能永远都是借着一个负面的成本,要他产生行为动机。所以能不能积极诱导他,因为遵循法律,虽然负担的成本是一定的,但是会因为这样降低我的交易成本,我会因为这样获得更多资讯,所以我很乐意去遵循法规。如果今天法律设计从这个角度思考,我们根本不需要担心害怕立法是一套,执行是一套,我们就不必担心有这种落差的情形发生。所以要发生法律上的绩效,必须要先从一个成本效力去评价一个法律执行到底可不可能落实。所以在我个人的经验,因为在公部门待的时间长一点,我总是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让人民遵循法律,一定是他遵循之后获得的利益大于他要遵循的成本。
在这个思维下看两岸之间的关系,两岸之间的关系出现一个情形,我简单来讲,在文集608页这里,我们都在讲两岸之间很严峻还是怎么样,其实2016年到2017年,去年大陆对台湾的货贸出境额其实是成长的。双方贸易成长较2016年是15.4%,这是什么意思?大家都在讲两岸关系严峻、很糟糕、对经贸有影响,可是2017年是成长的。所以就出现一个问题,如果这样我们还需要协商吗?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协商了嘛,因为不协商经济反而成长,两岸关系反而变的更好,我们到底要不要进行协商?我觉得这是现实,很抱歉,因为我是学经济分析,看的是现况,不是看到一个概念。所以事实上如果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刚好相反。为什么?因为经济活动会伴随着交易成本跟遵循成本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制度环境没有发挥功能去做一个协商,反而透过单方的或者是民间的做一种类似制度性安排,可能反而来替代我们前面讲的政府,所以团体、企业的安排可能可以代替政府的功能,来达到资源配置的效力。所以从这个点出发,就未来要降低法律遵循成本,我提出三个建议。
其中一个就是区块链,其他两个我想各位也讲到了。区块链可以用来代替文书认证,因为它可以去中心化,避免政治干扰,又不需要部门盖章,那些都造成了现在政治上的纷扰,为什么两岸不用区块链把我们要认证的文书信息透过相关技术加以整合?另外各位注意,市场以中小企业为主,98%的中小企业,对他们来说,很多法规出现了单位边际成本过高,所以必须要进行透明化处理,来协助个别厂商的一些需要。在降低交易成本时,1986年以后CISG是全世界的一个趋势,台湾可能是从德国学来的,我觉得双方不要选择概念,而是作为一个定型化契约补充的条款,可以提供在一般商务上的需要。最后是技术标准,因为一切的交易成本来自于所有技术性差异,所以应建设共同的技术标准以深化两岸的供应链。以上就是我简短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