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9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简单报告一下海峡两岸医疗学术交流的情况。海峡两岸医疗法研讨会去年是第八届,今年举办第九届。两岸医药法学的交流有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由东吴大学现任校长,原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发起的,我把这个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南京师范大学与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2008年,时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亲自率团参访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并出席侵权责任法研讨会。在交流中我们了解到东吴大学率先在台湾开展在职医生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医药法学教学和研究是东吴大学的特色之一,有丰富的成果。泰州拥有中国大陆首个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立足泰州产业发展实际,拟成立医药法研究所开展相关研究并培养医药法方向的本科生。在潘校长的倡导下,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联合搭建,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参与下,2010年在泰州举办首届海峡两岸医药法研讨会。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和泰州国家医药高薪技术产业园区联合举办,参会人员60人。从2010年开始,轮流在江苏和台北分别举行研讨会,今年是法学院成立十周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举办第九届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
两岸医药法学学术交流内容比较丰富,内容涉及到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许多专业领域,参加讨论的人员除了法学教师以外还有医生、律师、法官、政府管理部门专家等等。历届研讨会的主题主要涉及到医疗保险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等等,每届参会人数大约是40-80人的规模。
大家都知道台湾地区的健保制度很不错,所以在每一届研讨会上都会涉及到相关问题的讨论和介绍。药品管理制度交流涉及到药品行政许可、新药申请制度、药品风险管理、药检领域行政强制制度等等领域。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也是历届研讨会的热题之一,研究的视角有医疗纠纷解决的处理模式、医疗损害赔偿问题、医师职业规范、遗患纠纷调节机制、院方义务、患者权利保护等等方面。
医药知识产权在第四、第五届都是会议的主题,也收到许多研究论文,内容涉及专利法在医药专利领域适用上的特殊问题,我国经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药专利策略等方面。
除此而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热点问题,比如医师执业制度,中西医的执业及处方比较等。
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交流的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持续不断,稳步拓展。连续八年中间没有间断过,虽然中间两岸交流形势有所变化但是也都办下来了,比较稳定。主办方稳定,联合主办方不断增加,具有日趋稳定的学术研讨学者队伍,同时不断注入的新鲜血液。第二个特点涉及学科专业领域广,专业复合型强。医药法学术研讨会涉及医、药、法三学科门类和众多专业,涉及医疗卫生、药品生产、销售与管理等不同行业。不少与会人员既为实务专家也为理论学者,台湾学者地区学者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第三,医药法学术研究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并存。医药法研究极具专业性,研究者不仅要具备专业的的法学基础,也要具有医学或药学知识功底。
就面临的挑战因素来说,一是两岸的形势对会议举办带来一定难度或不确定性;二个是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求;三是交流的地区局限性。目前大陆主要局限在江苏,以江苏的学者为主,我们也有意向扩展到全国。第四就是经费因素,无论是大陆主办方还是东吴大学办会,费用一直成为主办方要独立解决的问题和难题。
未来的设想,一是研究主题及内容的拓展;二是交流方式的创新;三是交流地域以及影响的扩大。我们一直有一个想法,将来在大陆的会议能放在江苏省以外其他的城市举行,欢迎大家能参加今年的会议以及以后的会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