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6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26日,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在北京召开。“双百”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组委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组委会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出席会议,“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介绍2013年“双百”活动基本情况和2014年“双百”活动初步安排。
“双百”活动组委的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讲话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将要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主题,今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6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这些都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为今年“双百”活动注入了鲜活的内容。新形势对“双百”活动提出了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双百”活动要重点宣讲的内容。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
王乐泉强调, “双百”活动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法治问题,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要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领导为重点开展宣讲,并向下延伸。全国“双百”组委会重点抓好省(市、区)一级,逐级延伸,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形成良好的宣讲体系和宣讲机制,这是确保活动顺利健康开展的主要保障。二是要围绕依法治国这个中心开展宣讲。始终服从服务于依法治国这个中心,是开展宣讲的基本遵循。三是要搭建法学专家与党政领导交流对话的平台。各级组委会要想方设法为法学专家提供广阔平台,多安排一些从法学理论角度研究重大疑难问题的内容,确保宣讲达到“释疑解惑、真正管用”的效果。
“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介绍2013年“双百”活动基本情况和2014年“双百”活动初步安排
王乐泉强调,进一步发挥“双百”活动的现实作用,要认真做好“法治中国建设”这篇大文章。一是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转变执政理念、树立法治思维的能力。“双百”活动最直观的效果在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认真调查研究,从法理角度进行解读,提出真知灼见,为领导干部决策提供依据。要从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全面辩证分析,为领导干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提供参考。二是不断加强法学理论创新。“双百”活动要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要在宣讲内容上求创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组织备课,力求从法理上把现实中的涉法问题讲清楚、说明白。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宣讲活动进行宣传,增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双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求创新。通过构建不同层次的宣讲梯队、扩大宣讲专家队伍,切实把宣讲对象延伸到基层,不断使“双百”活动向纵深发展。三是不断加强法学专家队伍建设和法学人才培养。锻炼法学专家队伍,发现和培养法律人才是“双百”活动重要任务。要通过“双百”活动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积极引导他们走进社会、走进群众、走进实践,推进理论成果向实践转化,不断巩固这支队伍。与此同时,要注重在活动中发现和培养中青年法律人才,不断为这支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
王乐泉要求,进一步加强“双百”活动组委会的领导作用。一要加强沟通,协力推进。“双百”活动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报告会的场次多、规模大,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又各不相同,这就需要高效有力的沟通协调。二要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双百”活动的各成员单位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各负其责、相互支持,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双百”活动成功开展的关键是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学会作为“双百”活动具体工作落实单位,要把“双百”活动作为今后几年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项协调、联络和落实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关心、重视活动的开展,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可提请地方党委、政府予以支持。三要以点带面、务求实效。“双百”活动组委会每年都要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宣讲,用以指导和推动全国的宣讲。要结合各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宣讲载体和机制,力求讲者理论联系实际,听者解渴受益。各级组委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宣讲工作,加强调研部署,强化督导考核。
“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副巡视员潘洪杰、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局长荆惠民、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副调研员田哲、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司长王光彦、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清彬、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于中城、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增勇等组委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