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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召开财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18-09-30   来源:财务处  责任编辑:admin

9月29日,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召开学会总第十九次财务领导小组会议

        9月29日,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召开学会总第十九次财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财政部会计司对我会机关的《感谢信》;通报了纪检组调研检查我会财务报销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的整改情况说明;讨论审议了《中国法学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审议了关于拟购置台式计算机和处置已捐赠办公设备的请示。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会议

        鲍绍坤在讲话中指出,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预算审计部门的相关同志要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加快修订完善学会内部审计规范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早规划内部审计计划,加大对学会财政收支及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研究会使用财政资金的审计力度。

        鲍绍坤指出,机关财务部门以巡视组、纪检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梳理财务报销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部相关的制度规定,修订了《中国法学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务部门的有关同志逐条对文字进行了推敲,事先还印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应当讲文本比较好。会后财务处要根据今天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将《中国法学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并报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文件正式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就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办事,从严管理经费使用,确保不触碰纪律、法律的红线。

        鲍绍坤指出,固定资产在清理处置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同志应按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规定,严格仔细核实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确保账物相符,按照程序清理处置,并做好账务调整工作。关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本着节俭办事的原则进行,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按程序报废,申请购置新设备。

        纪大新、张所菲、吕兴焕、尹宝虎、伍晓梅、王增勇、杨小平、李存捧、黎伟华、李小明、史学锋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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