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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上的致辞

时间:2017-06-12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上的致辞

(2017年6月9日  上海)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苏军

各位嘉宾、会议代表、同志们: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今天在上海召开,受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民法学研究会和民法学界、民事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民法学研究会成立三十二年来,在历届会长佟柔先生、王家福先生、王利明教授的带领下,在广大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在繁荣民法学研究、推动立法进步、服务法治实践、培养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2012年5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南京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五年来,民法学研究会在王利明会长的领导下,奋发努力、锐意进取,在中国法学会主管的56家法学社团和研究会中,许多方面都走在了前列,各方面工作亮点纷呈。一是积极推动、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中国法学会是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2015年4月14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成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主要依托的就是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6月24日,领导小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立法参考。该专家建议稿是在王利明教授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基础上,广泛吸收学界其他专家建议稿内容而形成,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总则》立法的重要参考,许多建议都被立法采纳。目前,民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民法典各分篇的体例论证和具体条文设计,合同法编、物权法编、婚姻家庭法编、继承法编和侵权责任法编专家建议稿都已经于今年3月初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是推动民法学研究重大理论创新。组织开展了中国民事法律评注等一批重大课题的研究。中国民事立法评注的编纂写作工程浩大、意义巨大,汇集了民法学研究会的集体智慧,与中国民法典编纂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王利明会长为代表的一批杰出民法学者还非常重视对民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涌现出《法学方法论》、《民法解释学导论》等一大批优秀成果,充分展现了民法学界的理论自信和创新能力。三是创新学术组织形式,连续举办71场系列小型学术研讨会,活跃了学术氛围,为青年民法学人崭露头角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成为全国性法学社团中的标杆性亮点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学术交流,创办并连续组织召开“国际民法论坛”、“东亚民法学术大会”、“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等学术论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大力培育青年民法人才,连续组织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和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调动青年学者的研究热情。对青年学者研究项目采取科研友好型的经费资助机制,加大对立项青年学者的劳务费报销比例,受到青年学者的广泛好评,也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肯定。

  回顾过去,民法学研究会的成绩可圈可点。面向未来,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新的形势下,我对民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几点希望: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强有力抓意识形态工作。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战略中建功立业,研究会必须首先在政治上要强,将加强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和职责所在。要团结引领本学科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政治引领上的独特优势。研究会群贤毕至,学科带头人、学术界权威人士、中青年才俊都在其中,要强化法学社团和研究会理事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也要对本单位、本学科、本领域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责任,对本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多分析,对可能发生导向问题的及时提醒、纠偏。对一些有错误观点和思潮的人要提倡和支持法学家做法学家的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有的放矢、耐心细致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对违背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言论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批驳。研究会加强政治引领要注重方式方法,润物细无声,让专业领域内部、学术共同体内部自主自发地形成共识。要把政治引领的要求融入论坛举办、课题设置、组织调研、主办刊物、评优评奖等各种活动中,将政治意识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日常的研究工作中。在举办学术活动时,一定要做到政治上严格把关,理论上正面引导,绝不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相违背的言论、观点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二是要凝聚研究会的全体力量完成好民法典编纂的伟大任务。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经审议通过,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全社会对此都非常关注。民法典编纂是一件盛事。我们要为国家、为人民、为世界制定一部怎样的民法典,这是党和政府、时代和人民对当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场大考。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征、时代精神、面向21世纪的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考验的经典民法典,这是几代中国法学法律人的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法学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希望民法学研究会团结凝聚广大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珍惜机遇,凝心聚力,不负时代,不辱使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于我国社会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服务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大限度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运用研究会的平台,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动员全国范围内民事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整体力量,凝聚来自各方的知识、经验和理论成果。要充分发挥研究会理论部门与实务部门相结合、人才荟萃的优势,促进民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及时沟通、共同研讨,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专家共同思考民事法律实践中的制度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可能的解决方案,实现法律制度供给与执法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要加强与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民法典编纂相关学科研究会的协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民法典编纂中可能面临的不同学科理论问题、法律规范衔接问题等,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为民法典编纂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是要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整体跃升。民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要求和安排,民法学研究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紧锣密鼓地推动换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今年4月19日,民法学研究会向中国法学会作关于换届工作情况的汇报。5月16日,向中国法学会报送换届方案请示、换届工作方案等。5月31日,向中国法学会报送换届请示、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及简历、章程修改说明和修改草案等。经中国法学会批复,同意民法学研究会今天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民法学研究会在换届中考虑到了新老交替,吸收青年人才,同时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不再考虑长期不参加活动的理事,这一做法很有必要。群团组织的生命在于活动,有活动才有活力,对于理事在任职期间参加研究会活动的次数,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要求。会员是研究会的基础,要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提升研究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研究会要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作为开展活动的基础,民法知识的普及、民法意识的树立都需要研究会的会员去推动,要吸收那些真正热心研究会工作、有志于民法学研究的人。要放眼全国,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品德修养这些硬条件,真正把本领域内有研究、有成果、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学者都吸纳起来。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结构,提升实务部门专家在研究会中的比例,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平台。要更加注重发挥研究会的平台作用,通过研究会这条纽带,把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理论与实务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联系起来。要更加注重团结,调动起全体会员、特别是理事和常务理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辐射到他们所在的单位,提升研究会自身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在做好会员的发展和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会员联系服务的质量,拓展联系面,为普通会员和普通法学法律工作者开辟更多的成果展示平台、成果转化渠道。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民法学研究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中国法学会对民法学研究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希望民法学研究会和广大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不忘初心,忠于使命,奋发有为,为完成民法典编纂的伟大工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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