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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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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在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时间:2014-12-03   来源:咨询中心  责任编辑:att2014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志:

  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贵州省政法委、贵州省法学会对咨询中心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与贵州省法学会共同组建的分中心,是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的第一家分中心。咨询中心与地方法学会共建分中心是为了搭建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既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也可将法学会全系统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

  中国法学会换届以来,中央和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同志都对法律咨询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孟建柱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七代会上明确要求,要做好法律咨询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心安定,社会和谐。乐泉会长和冀平书记也多次强调,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回答领导关注,回应群众关切;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法律服务,使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将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根据学会党组的安排,今年底将召开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推动地方法学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将是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咨询中心与地方法学会共同组建分中心,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国法学会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是中国法学会开展法律咨询,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单位。自重新启动以来的近10年间,咨询中心已在专家资源、品牌建设、专业团队和沟通渠道等方面,打造出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推出的疑难案件专家论证、法律风险管理、商事纠纷专家调解政府法律事务咨询、法院诉讼咨询服务等精品服务项目,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已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之一。与地方法学会共同组建分中心,就是要在这个新的平台上,将咨询中心的品牌、资源、渠道等优势提供给地方法学会,与地方法学会共享;将咨询中心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介绍给地方法学会,供地方法学会参考、借鉴。共同组建分中心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实现中国法学会党组提出的法律咨询服务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这一战略目标,通过与地方法学会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强大的合力。

  当前,中央依法治国策略正在层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正在深入实施。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社会对法律咨询的需求数量肯定会越来越大,对咨询质量的要求肯定会越来越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进行了整体规划。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地法律帮助。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既为法学会系统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明确了前进方向,同时也为我们分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我们的分中心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发展良机,把住方向,用好资源,加强管理,乘势而上,为法治中国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力量。借此机会,我想谈谈对分中心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从大局着眼,从基层和群众的法律需求着手,找准法律咨询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咨询中心和地方法学会共同组建的分中心,应当时时牢记自己承担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一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局谋划自己的工作,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分中心的重点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二要紧紧抓住当地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以及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展开自己的工作,通过准确、权威、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当地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归根到底,靠的是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法律实践。地方法学会和专家学者的智慧和经验,正是分中心最大、最具优势的智力资源。分中心要把工作做好,做到位,首先要把专家学者这个最大的资源运用好、保护好。要与专家学者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感情交流,及时向他们介绍分中心情况,争取他们的关注和支持。要尊重他们的劳动,在具体的业务中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设计好、组织好适合他们参与的咨询项目,让他们的能力、特长得到充分体现,提高分中心的吸引力。总之,要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把分中心办成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了解社会、参与法治实践,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三、自觉接受咨询中心和地方法学会的指导和领导。

  咨询中心的地方分中心,既是咨询中心的派出机构,同时也是服务于地方法学会的一个工作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分中心要积极配合当地政法委、法学会的中心工作,主动完成当地法学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接受当地法学会的领导和监管。在业务上,要自觉接受咨询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遵守咨询中心的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咨询中心的质量标准,努力完成咨询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内部管理上,要 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

  今天,我很高兴能为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揭牌,我希望贵州分中心的全体同志,不负贵州省委政法委和贵州省法学会领导的信任和重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贵州省法学会的法律咨询事业开拓出一片新天地,为贵州省的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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