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3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28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法治建设年”活动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省法学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省委书记张庆伟主持学习并讲话。集体学习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其他现职副省级领导同志,在哈中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听取报告;全省13个市(地)、132个县(市、区)设立了分会场。
张文显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宪法与宪法修改”主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系统讲解了宪法和修宪的有关概念与理论、对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和解读,特别是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内容,并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指导建议。他指出,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此次宪法修改,既符合法治原则又体现法理精神,既立足当前又着眼未来,既精心顶层设计又充分发扬民主,新的宪法修正案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法理上,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立得住、说得通、很管用,必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共同完善发展,更好地发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次宪法修改,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根本属性,丰富了国体内涵;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了新的规定;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充实完善了政治协商、统一战线、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外交政策,明确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增加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和保证宪法实施的制度。此次宪法修改,必将有力促进国家各领域建设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修改后的宪法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引擎。
张庆伟在讲话中指出,张文显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和修宪的若干概念及理论,对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和解读等重要内容,从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作了一场深入透彻、精彩生动的宣讲,使我们对宪法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我们理解领会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有很大帮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应时代要求,顺从发展大势,顺乎民声民意。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切实做到依宪治省、依法执政。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七五普法”深入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要把组织学习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不断增强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大力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宪法执行,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证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认真遵守宪法法律。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