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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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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时间:2016-07-25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7月22日,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听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情况汇报

  7月22日下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卢建平教授,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袁彬教授代表刑法学研究会做汇报。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

张文显副会长听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情况汇报

张苏军副会长听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情况汇报

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研究员汇报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安排

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教授

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志伟教授

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袁彬教授代表刑法学研究会作汇报

  陈泽宪研究员首先汇报了刑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安排。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换届工作的要求,刑法学研究会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常务副会长陈泽宪研究员、秘书长刘志伟教授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组成。研究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经形成了换届方案草案。确定刑法学研究会换届遵循平稳过渡、理论界与实务界兼顾、规模适当扩大等三个原则。主要考虑是,刑法学研究会在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理事单位的代表性、理事个人的代表性和公信力、影响力等多方面的因素,社会各界较为认可。本次换届除个别理事因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外,总体上继续留任,对理事单位的名额分配也大体上延续第一届理事会的分配方案。刑法学研究会一直十分注重理事单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代表性和平衡性,本次换届适当增加了实务部门理事单位的数量。每个省级行政区都有实务部门的理事单位,多数人口较多的省份有两个及以上的实务部门的理事单位,保障了研究会在全国范围内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中央机关部委层面,除了继续保留原有常务理事单位,还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增加了部分常务理事或者理事单位,保证了刑法学研究会在所有有关的中央机关与部委都有代表,有助于加强研究会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提升研究会服务国家刑事法治建设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研究会的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充。

  在听取了刑法学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刑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一个历史悠久、规模较大、运作规范的研究会。研究会换届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希望研究会利用换届,一方面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精神,扩大覆盖面,适当扩展会员,履行好研究会作为党联系广大刑法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适当扩大基础,有利于研究会今后发展理事、常务理事,培养青年学者;向实务部门适当倾斜也符合研究会的发展实际。在主要按单位平衡名额分配之外,还可以考虑适当设定一些硬性标准,鼓励学术冒尖,把学界公认的优秀人才吸纳进来。另一方面,研究会要借助换届做好人事安排,更新血液,同时还要回顾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强化研究会的组织工作和秘书处建设,加大人员投入,让研究会的组织化程度有更大提升。秘书处与会员理事的联系要经常化,研究会的网站、会刊等要及时更新、丰富内容,这也有利于研究成果的交流,有利于研究会更好的发挥作用。

  张文显副会长强调,研究会此次换届涉及到省部级领导干部任职的,要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刑法学研究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一级学会,换届工作除了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还要符合研究会章程的规定。法学教育和研究都必须要与实践相结合,现在实务部门中有很多既有高学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吸收他们加入研究会,壮大研究会的力量,使研究更接地气,研究成果更容易向实践转化。赞同刑法学研究会增加实务部门代表的想法。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从工作层面与刑法学研究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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