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7日,《中医药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1月7日下午,《中医药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张文显副会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从总体上看,《中医药法(草案)》值得给予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对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提出要“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这个论断对做好我国当前阶段的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比《中医药法(草案)》文本,从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核心条款等方面来看,符合这个标准,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医药传承发展的规律。同时,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高度来审视这部法律草案,《中医药法(草案)》将与《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专利法》等法律共同保障和规范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有些条款仍需要进一步的推敲、完善。今天与会的专家学者,会前都做了很充分的准备,提出的修改意见也都很有思想性和针对性,中国法学会将把这些意见汇总起来,形成《专家咨询报告》,相信专家学者的智慧对于立法机关进一步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具有参考价值。
研讨会开始前,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司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曹洪欣教授先后简要介绍了《中医药法(草案)》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教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曹洪欣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司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副所长、致公党中央医疗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金生研究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眼科分会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高健生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海纳阳光(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沙玉申副总裁,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医学科学院医院管理处王海涛处长,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科教处处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眼科分会秘书长张丽霞主任医师,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王梅红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律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药学部主任曹俊岭主任药师,北京中医医院王和天主任医师,同仁堂集团专家张学著等参加会议。中国卫生法学会吴崇其副会长兼秘书长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中医药法》对于保护和传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社会各界已呼吁多年,期待法律能尽早出台。专家学者认为,《中医药法(草案)》凝聚了医学界和法学界共同的智慧,具备了比较好的立法基础,建议从法律的名称、立法目的、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权利(权力)与法律责任的对应、行政管理体系、与《药品管理法》《专利法》《广告法》的协调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卫生法学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范菊峰和俞桑丽、秘书郝伟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合影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2016年继续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同时,为了扩大意见征集范围,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民间的智慧,从本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对法律法规和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将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2015年,中国法学会组织了38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分别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研讨,共有545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摄影/敖婷婷)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第1~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