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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淑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时间:2018-06-15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att2014

  来源: 《求是》2018/12 作者: 郑淑娜

 

  核心要点:

  ■ 宪法修改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以及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实施的极端重要性。

  ■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弘扬宪法精神、实施宪法制度、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宪法监督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维护宪法权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轨道,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宪法修改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要求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活动。

  一、加强和推动宪法实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以及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实施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工作,把加强宪法实施上升到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多次对加强宪法实施提出了要求,深刻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的实施具有根本性、最高性、广泛性的特点。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通过立法,将宪法确立的国家重大制度、重大事项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使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得以实现。二是通过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保证宪法规定得到充分有效实施。宪法调整的范围包括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法律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宪法中有些规定可以直接适用,如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总动员等职权。四是对宪法规定需要多作包容性、兼容性理解,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时代发展了,社会生活变化了,必然赋予宪法规范以新的内涵。五是对于宪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根据宪法精神,通过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宪法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和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弘扬宪法精神、实施宪法制度、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宪法监督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维护宪法权威。

  在推动宪法实施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重要进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一是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对国家宪法日作出重要指示。在2014年至2017年国家宪法日前后,全国各部门各地方以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和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对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二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次宪法修改将宪法宣誓制度载入国家根本法,进一步彰显了宪法的权威。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有利于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的信仰和遵从,有利于塑造公众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三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四是通过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解决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因故无法召开常委会会议履行职责等有关重大问题。五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主动进行释法,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坚决反对“港独”行径,充分表明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六是通过立法实施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歌法。国歌法同之前已经施行的国旗法、国徽法一道,构成和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将国歌法增加列入到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七是作出合宪性判断和相关决定。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确认有关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妥善解决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一地两检”的合宪性、合法性依据问题。八是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决策和推进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在国家机构顶层设计上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涉及宪法修改问题。根据党中央关于进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在全国各地推开试点工作的决定;同时,积极推进国家监察立法工作。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立法的过程看,较好地处理了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的关系,较好地处理了宪法与监察法立法的关系,贯彻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彰显了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九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加强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尊严的大会。这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审议通过了有关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宪法第62条规定的全国人大的重要职权,在这次大会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根据宪法修正案,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首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审议通过监察法;决定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法律委员会更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首次举行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宣誓仪式。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后,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亿万人民见证了这一庄严的时刻。当习近平主席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人民大会堂时,让人心潮澎湃,倍感振奋。这次宪法宣誓是一次生动的宪法教育课,其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轨道,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总括性,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国家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长治久安。因此,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必须经常讲、反复讲。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起来,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成果和宝贵经验紧密结合起来,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确保宪法确立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以及一系列大政方针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必须切实遵行、坚决维护。一要确保宪法确认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之中。二要落实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推动党的全面领导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环节。三要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全面贯彻。四要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要进一步发挥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作用。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它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宪法实施的重要性是随着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升华的,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除了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外,还要加强宪法监督、宪法解释以及合宪性审查等保障宪法实施的工作。这次宪法修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宪法第70条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中的“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能是,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其中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一项重要要求和举措。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的规定有效行使宪法职权,对在立法过程中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提出的涉及宪法的问题,或者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适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宪性的研究意见。从专门委员会层面加强宪法方面的职能和工作,目的是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和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坚强决心,也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进一步履行宪法职能提出了新的课题。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逐步探索、总结、推进这项工作。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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