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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召开

时间:2018-06-2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21日—22日,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召开

  2018年6月21日—22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制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宋全,湖北省民宗委主任马萍,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巡视员李存捧,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贵州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中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边境,来自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疆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21日上午,会议开幕。开幕式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同志主持。

  边境致欢迎辞。他介绍了学校概况以及法学科科研成绩,强调本次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是民族法学界的重要会议,中南民族大学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参与和推动民族法学研究和民族法治工作向更深更远发展。

  宋全肯定了民族法学研究会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努力为法治建设和民族工作贡献才智;同心协力,不断推进民族法学创新发展。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出席会议

  张鸣起强调了民族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就民族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和要求。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来指导民族法学研究。二要团结民族法学研究人才,努力建设学术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的民族问题研究平台。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学术研究。四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研究会的活力和影响力。

  换届大会由王平同志主持。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换届选举办法》,表决了民族法学研究会新章程,并选举产生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经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民主投票,选举王平为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选举吴大华为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选举韩轶为副会长兼秘书长,选举梁庆等13人为副会长。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聘任董武等10人为副秘书长,聘任戴小明等15人为学术委员会委员。

  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领导班子与学术委员会成立后,研究会老会长、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毛公宁同志代表学术委员会致辞,强调民族法学研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民族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民族问题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新当选会长王平回顾了研究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成果,表示新一届理事会将把握新时代新特点,围绕国家法治建设和大局需要,加强研究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理念,搭建多元化的学术交流平台。

  21日下午的学术交流共分设六个分论坛,分别是“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立法”、“少数人权利与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民族民间规范与基层社会治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和研究生论坛,三十余名发言人进行主题发言,百余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探讨和交流。

  22日上午会议开展了六场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李鸣教授主持这一环节,南开大学高永久教授、内蒙古民委云国盛副主任、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西南民族大学王允武教授、中南民族大学严永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周少青教授分别围绕认识民族问题治理体系的三个维度、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新时代民族法制工作、与时俱进与维系自治、队伍建设对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与保障作用、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利益结构与法律保护制度框架、西欧民族分离主义问题等进行了学术交流。

  主题报告环节结束后大会闭幕。闭幕式由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宝奇教授主持,各分论坛代表分别汇报了论坛成果。中央党校图书馆馆长戴小明宣读了论文表彰决定,学术委员会共评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与会领导为18位获奖作者颁奖。研究会新任常务副会长吴大华对此次会议作了总结。他认为会议关注民族法学前沿问题,推动民族法学研究创新,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强烈的问题导向、明显的学科特征和一定的思想交锋,并达成了一些共识。最后,李宝奇教授宣布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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