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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奖通知

时间:2015-09-01   来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决定在2015年继续组织“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依据民政部和中国法学会等有关规定、《中国民法学会研究会章程》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章程》第7条等规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现决定评选2015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以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申请者须为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居住海外的具有中国国籍者。申请者须在民商法学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公开出版或发表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民商法法学学术作品(不含有翻译作品、调查报告、学位论文、内部建议等,且该作品未获得省部级奖励)。参评学术作品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5年8月1日。

  参评者需提交按照学术作品六份,本评奖通知附件2015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六份,邮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并将参评学术作品电子版和申报书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参评2015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作者姓名。提交参评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将在2015年年会上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表彰。

  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1002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卢淑贞转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收)。电话13621067383,邮编100872。

  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fxhmsc@163.com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2015年8月11日

 

2015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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