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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预通知

时间:2014-05-15   来源:WTO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定于2014年 10 月17-18 日在北京举行。本届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共同主办。

  大会主题为“区域贸易协定与WTO多边贸易规则:挑战与共存”。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方面:

  • WTO争端解决机构实践及其涉华案件的法律问题

  • 自由贸易协定的新发展及我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战略

  • 《政府采购协议》及中国加入该协议有关的问题

  • 巴厘谈判之后的服务贸易协定新发展

  • 作为巴厘谈判成果之一的贸易便利化协定

  • 其他与WTO相关的法律问题

  请您根据本人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并结合上述议题撰写论文,论文字数请尽量控制在5000-12000字左右。论文请附中文内容摘要、关键词、当页脚注、论文结尾并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含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件等)。对于提交年会交流的所有论文,WTO研究会秘书处将进行雷同率检测,凡雷同率超过30%者,将不予收入论文集。请各位作者在论文写作中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详见另页所附注释体例。

  请将论文在2014年9月15日前以电邮方式发送至今年年会专用邮箱:wtolaw2014@126.com。恕不接受纸质稿件。提交本次年会的论文,除进行优秀论文评审外,还将择优收入《WTO法与中国论丛年刊》(2014)正式出版,请勿一稿两投。

  有关会议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4年5 月7日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A534 传真:(010)58908649   邮编:100088 联系人:王红艳 朱旻 王晶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厚铎 电话 (010)66134488-2219、13001907726

  周小康 电话 (010)66110681、18600218816

  传 真:(010)6611068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 邮编:100034

 


  2014年会论文注释体例

  1、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2、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5、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6、注释体例举例:

  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论文类

  ①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译作类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报纸类

  ① 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xx年版,第xx页。

  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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