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8 来源: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尊敬的各位理事、有关单位代表、特邀嘉宾:
经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2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4年10月25日至26日在武汉大学召开,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承办。年会正式通知将于6月中下旬邮寄,并通过网络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一)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财税法总论研究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0月25日(周六)全天、26日(周日)上午。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论文的篇幅限6000字以内,超出部分不予收录会议论文集,但可通过电子邮件传发给与会代表。
3.论文请在201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受邮件电子邮箱为:taxlawmsc@163.com和nianhui2014@yeah.net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4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应当围绕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将不予接待。
6.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7.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会被收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四、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论文请提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taxlawmsc@163.com和nianhui2014@yeah.net,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五、会务事宜
1.会务费用: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住宿地点:初步定为 “弘毅大酒店”(武汉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6号 武汉大学医学部对面),待最后确定。会议地点在武汉大学法学大楼。
3.住宿标准:普通标间和单间的住宿费用预估为380元/天,待最后确定。单间有限,鼓励两人合住标准间,促进交流。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地址:武汉大学法学大楼421#
电子邮箱:nianhui2014@yeah.net
联系人:
叶金育,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手机15827249236
陈洪平,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手机18971653416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
2014年全国财税法学术年会暨第2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论文题目 | |||||
电子邮箱 | 是否参会 | ||||
预订房间天数 | 是否愿意合住 |
注:单间数量有限,采取预先申请、先到先住原则安排,请予以谅解。
回执期限:请至迟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nianhui2014@yeah.net,或者以书面信件方式寄给如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2级博士生 叶金育 收。 未予回执或者逾期回执者,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