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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学术年会召开

时间:2018-10-30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fml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现场。法制网记者 陈丽平摄

        (法制网海口10月28日电 记者 陈丽平)10月27日至28日,为期两天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本届年会以“新时代的中国立法”为主题,集中研讨习近平重要思想对立法理论与实践的指导、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的立法经验、立法体制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完善、“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家立法的发展与完善等议题,为进一步推动立法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创新积极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郎胜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郎胜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立法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摆在法治建设的首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的改革要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深刻阐述,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的重要部署之后,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更为重大而宏观的指导。

        朗胜说,期待立法学研究会结合我国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展开深入的立法研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理事会的政治意识,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立法实践工作一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实践中取得经验。从制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理论上完善立法学的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作专题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作了题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深化立法理论研究》的专题报告。他说,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对立法工作目标和任务作出科学合理规划,推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党中央明确提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统筹考虑各方面立法需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将条件比较成熟且比较重要的立法项目,以及重点领域的立法项目列入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提出的问题和立法需求,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制度性突出问题,弥补相关制度规范的短板和缺项,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持规划的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对全面深化改革可能需要但目前不能具体列明的,作出原则性的预期安排,视实践发展程度和项目成熟度,通过年度立法计划安排。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景文作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景文作了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他说,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与支持下,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与实践”,开展了多项立法理论研究会议,强化了立法实践。召开了“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提交2018-2022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专家建议稿、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地方立法高层论坛、举办专题研讨会、出版立法学研究著作等。研究会积极组织参与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取得丰硕的成果。本次会议全面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立法经验,并就新时代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理论展开深入研讨。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现场

        本次年会就“人大主导立法与立法体制创新”“监察立法与备案审查制度”“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法律体系的完善”“改革问题与新兴立法问题的立法探索”“立法理论与立法方法”“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设区的市立法”“海南国际自贸区、自贸港立法与区域立法创新”九个专题展开讨论。 

        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立法学专家、立法实务工作者共300余人参会,收到学术论文2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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