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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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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06   来源:立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2017年,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继续秉持团结全国有志于从事立法理论和立法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推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宗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指导下,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与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深入开展立法理论和立法实践研究,持续推进立法理论创新和教育宣传,全面开展立法理论与实务交流,稳中求进、奋发有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就。

  一、研究会党建及组织建设有序开展

  2017年,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成立研究会党小组,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担任党小组组长、冯玉军教授和黎建飞教授分任组织和宣传委员。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立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做好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宣传、贯彻工作。

  2017年10月20日,立法学研究会召开了2017年学术年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本次年会增补常务理事、理事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拟增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为副会长;拟增补常务理事4名、理事26名;另有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请求辞去常务理事、理事人员两名。以上人员名单由10月21日举行的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同时常务理事会会议还对下一步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名额分配、梯度设置、准入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在如何对待经常不参加研究会年会的常务理事及理事,放宽理事准入条件、严格常务理事的产生资格,细化与规范组织规范的相关规定等事项上达成了基本共识。

  2017年11月底,时值党的十九大圆满成功和取得重大成果之际,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统一工作部署,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特别发起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目前已经向中国法学会提交了申请登记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请示,将立法学研究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登记注册研究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了详细汇报,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2017年学术年会在河北保定圆满举行

  2017年10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和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河北大学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立法学专家、立法实务工作者共300余人参会,收到学术论文190余篇,论文数量创下立法学年会之最。

  在年会开幕式上,河北大学副校长李金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宋长瑞致欢迎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郎胜代表法学会致辞,指出立法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在新时代中,立法学研究会要结合我国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理事会的政治意识,坚持到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立法实践工作一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实践中取得经验。从制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理论上完善立法学的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向学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做专题报告。许安标副主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法律体系完善,也进入了新时代。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回顾法律体系形成完善的伟大成就,展望法律体系继续完善的艰巨任务,对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深化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年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同时围绕着“人大主导立法与立法体制创新”、“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法律体系的完善”、“改革问题与新兴立法问题的立法探索”、“立法理论与立法方法”、“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六大主题,分为八个小组展开深刻而热烈的讨论。

  在主题发言和分组讨论之后,各小组召集人围绕着本小组的报告作了总结发言,一致认为本次年会的讨论深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与实践创新,高度关注正在举行的十九大,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观念新提法,结合已经形成的论文进行了新的阐释,对于推进立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三、成功举办五次高起点、高水准的专题研讨会

  2017年3月24至25日,由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立法与法治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系列会议——“新《立法法》实施二周年暨中国立法体制课题”全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朱力宇教授、陈俊教授、刘风景教授、封丽霞教授、刘志刚教授、石东坡教授、易有禄教授等,理事胡戎恩教授、孙晓东副教授、周望副教授等出席了会议。与会学者积极互动,深化了对于立法体制的进一步认识。

  4月21-22日,在重庆举行“新发展理念与中国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由西南政法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会议主题包括中国法治建设与地方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地方立法理念与方法、地方立法比较、区域治理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实施、地方立法实践经验与问题等。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副院长、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祖成教授具体承办此次会议。

  6月17日, 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东南大学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侯淑雯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等出席会议。此次研讨会旨在总结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最新实践,推进设区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6月22日,“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上海交通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姜斯宪在成立仪式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和中国立法学研究会朱景文、丁祖年、高绍林等近百位专家学者与会研讨。上海交通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由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沈国明教授担任。

  10月23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经贸大学联合举办“京津冀协同发展地方立法高层论坛”,从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层次、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两个方面开展研讨交流。以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为代表的30多位全国立法专家,京津冀三地法工委负责同志、河北省部分高校的法律学者、河北经贸大学有关领导同志近百人参会。

  四、举办“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

  2017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京津冀三地人大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等的指导和支持下,立法学研究会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四校法学院共同举办“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报告会由立法学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担任主讲(目前已经由翟勇主任和黄薇副主任分别围绕环境立法、文化立法做了报告);“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与北京市立法”报告会由立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邀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主讲(目前已经举行了两次四场报告);“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与天津市立法”报告会由立法学研究会与南开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邀请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担任主讲(目前已经举行了两次四场报告);“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与河北省立法”报告会由立法学研究会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邀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担任主讲(目前已经举行了三场报告),整个活动迄今已经举行了13场报告,共有40余位老师和近500位同学聆听了报告会,受益匪浅。

  五、编著反映立法理论与实践前沿水平的三部论文集

  在成功举办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高层论坛的基础上,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组织编写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国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2017年辑)》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研究》等三部学术论文集,计划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这一系列学术成果较为全面地收录了近年来我国立法学研究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反映了当前我国立法学学术研究的前沿水平。

  六、积极凝聚众智、开展法治实践

  2017年3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关于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专家咨询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张春生同志、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立法规划室侯晓光副处长、研究会第二届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副会长冯玉军教授、副会长侯淑雯等出席会议。四十多位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和在京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与会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分别从各自的研究专长提出了相关的立法规划建议,会后立法学研究会组织人员根据会议讨论成果撰写了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专家建议稿。

  2017年10月21日下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2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河北保定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国明教授对研讨情况作了会议总结。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王肃元副主任,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七、2017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度立法研究会支持经费(10万元)除了极少部分用于研究会年会及举办相关专题研讨会的之外,基本上都用以《中国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2016年辑)》两部研究会学术成果的出版工作(出版补贴),经费使用情况已向常务理事会进行了信息公开。

  八、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会长)、副会长履职情况好

  2016年立法学研究会年会暨换届大会召开时,决定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领导担任研究会会长职务,由于组织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故研究会会长一职暂时处于搁置状态,留待组织审批完成后正式任职。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及其他副会长均正常履职,参与研究会年会及其他相关学术活动。2017年10月20日,立法学研究会召开了2017年学术年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九、2017年工作存在的不足、困难和对法学会的建议

  2017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组织建设仍然有待增强;登记注册工作尚待完成;立法学研究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长期不参与研究会活动,需要对这部分成员的情况进行排查和梳理,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的形式有待多样化,立法学研究会作为立法学研究的“国家队”,理应更加深度地参与国家的各项立法实践活动,为立法理论与实践贡献力量,积极促进立法理论工作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的深度交流,实现协同创新的积极效果。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研究会会长一职始终处于搁置状态,亟需明确和推进相关工作。二是研究会未能在民政部登记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给研究会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带来诸多困难。希望能够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在新的一年中尽快解决以上两方面问题。

  十、2018年立法研究会工作设想

  2018年,立法学研究会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对研究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系统的整理,及时清理长期无故不履职的研究会成员,切实提升研究会的研究力量。研究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多样化参与法治实践尤其是立法实践的形式,积极促进立法理论工作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的深度交流。

  立法学研究会将结合十九大报告对于法治建设尤其是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征求研究会成员意见,确定2018年年会的主题。2018年年会已确定由海南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拟于2018年下半年举行。

  2018年,立法学研究会将继续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研讨会和小型论坛,拟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举办6-8场研讨会和论坛。研究会也将延续2017年举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的成功经验,继续邀请立法机关的实务工作者给高校师生开展立法专题系列报告会。

  此外,立法学研究会计划组建立法学教材编撰委员会,启动立法学专题教材的编撰活动,这项活动最好能够纳入国家“马工程”建设与实施的大盘子,不断出成果、育好人,使之成为国家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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