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7 来源: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根据中国法学会通知要求,结合军事法学研究会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
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军事科学院机关的关心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军事法学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军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为指引,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军事斗争准备和国防和军队改革,着眼立法咨询、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研究会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参加相关立法工作。2017年是深入推进法治中国的一年,也是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的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既有配套的法规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又有即将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需要拿出具体意见。为此,军事法学研究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承担了大量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先期论证、立法咨询和立法改革工作。主要有:聚焦军委总部战略关注,决策咨询作用突出。圆满完成国务院和军委赋予的《战时文职人员转服现役研究》《军民融合法治保障能力情况分析》《应战应急和公共安全法治保障研究》《立法论证》等研究报告。承担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持和平行动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和参加外国联合演习训练规定》《海外军事行动人员和装备出入境管理规定》《军队战略规划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的修订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审读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占用税法(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军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房地产置换移交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修订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初稿)》《中国人民解放军侦查情报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
(二)积极开展讲座调研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军队法治问题研究,研究会同志结合军队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通过讲座、调研等方式,对军队建设领域的法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军队建设和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今年主要开展了共同条令赴东部战区调研、与军事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与深度合作;开展《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辅导讲座、就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专题授课、赴军事院校和地方高校就当代海洋秩序与海上安全问题做辅导讲座等。
(三)积极参与对外研讨交流。研究会始终把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作为推进研究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在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扩大研究会影响同时,注重在国内外宣传我军法治建设成果,反映中国军事法学专家学者对有关国际军事法律问题的观点,对外建立起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今年先后派人参加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纪念日内瓦四公约1977年《附加议定书》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与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联合举办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中的武器管控”研讨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墨西哥国防部联合举办的“军事行动国际规制高级研讨班”等多项重要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四)积极推进研究会组织建设。学会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把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会员提高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通知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军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军事法学研究领域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定期组织研究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讨论党的政策法规,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加强与院政治工作部组织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部和中国法学会持续沟通协调,为完成研究会改制作了较为扎实的基础性工作。
二、2017年工作亮点
(一)围绕主题开展各项工作。把服务改革、着眼强军作为年度工作主题,按照“多形式、少而精、讲实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国防和军队改革实际,以多种形式筹划组织研究会各项工作,丰富了军事法治研究成果,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注重实效拓展对外交流。为拓宽研究渠道、推动研究创新,研究会积极创造和利用与外界交流互动的各种机会,通过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研讨,既交流了经验、开阔视野,又扩大了军事法学研究会影响力。
(三)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学科分会,军事法学会自觉加强与中国法学会的学术联系,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各类会议和骨干培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军事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和其他学科研究分会的联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军事法学研究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由于工作头绪多,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深、不够细,在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在思想上的传帮带上还需适应形势发展继续探索新路子、拿出新举措。二是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还不多,为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还不够大。三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开展超前研究,以军事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不足,我们下一步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军事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学会将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组织学会工作和科研活动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学会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及时澄清各种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坚定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念。
二是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军事法学会将时刻把握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对军事法学理论创新的新需求,针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相关学术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军队高级法学研究人才的直接联系,着力打造“小核心、大外围”的军事法治研究智库,形成常态化交流机制,经常开展研讨活动。更多地采取联合方式,支持、协助相关军队院校开展军事法治学术研讨活动,加快军事法治开放研究的步伐。
三是进一步提高研究质量。军事法学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习主席军事法治思想的研究,为军事法治建设和运用提供科学的指导,并对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与军事斗争准备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斗争准备提供法理支持。通过多种渠道,推动研究成果更多地进入决策,应用于军事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依托《解放军报》“军人与法”专栏,军委法制局主管、学会主办的《中国军法》杂志,以及军队系统的其他刊物,更好地宣传军事法学研究的动态和成果。
四是努力促进学会持续发展。军事法学会将始终坚持中央军委、中国法学会和军事科学院的领导,自觉强化进取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好各方力量,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努力为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