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5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att2014
为持续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共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论述,探讨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的关系、司法改革成效的有效评估等问题,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于2017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举行主题为“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成效评估”的2017年年会。
本次年会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承办,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协办由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中律联盟、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法律家”科技集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支持。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司法机关、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一百余人对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的关系、司法改革成效的有效评估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志伟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常务副会长吴革代表中国案例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作2017年工作报告,副会长张骐作会议总结。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兼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振民在书面致辞中指出,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对司法5年来改革成效进行评估,意义重大;司法改革成效评估,要坚持客观性、延展性、建设性;司法改革成效评价,还要及时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认为,“法治、公平、正义”从来都不仅是理论的,而且是实际的;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十九大继续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验任何司法改革成效最根本的标准。司法改革一定要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宗旨来展开,来检验改革的成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他说,本次年会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为指导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术年会;是一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和法制创新的全过程各方面,发展中国特色法制理念的学术研讨会;是一次从案例法学和司法公正角度,深入研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论研讨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李林还对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和研究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四个转变;二是对司法体制改革成效评估,要注意司改的两个关系;三是要重视司法案例和大数据这两个抓手,让社会公众更容易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四是要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
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曲振涛和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于文秀分别致辞。
在随后的四个单元,与会代表就“司法改革成效评价与第三方评估”“个案促进法治的理念与司法改革”“大数据、人工智能对司法改革的影响”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在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轩主持的“司法改革成效评价与第三方评估”嘉宾讨论单元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围绕司法改革进展、成就与展望主题,谈了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并介绍了社会各界包括对司法改革的评价。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伟介绍了中国法学会作为司法改革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评估工作情况。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肖建华围绕司法改革成效评价与问题分析主题,认为目前司法改革尚在进行中,当务之急是完善司法改革举措的各种不足,而不是急于进行成效评估。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孙万怀结合上海的司法实践,谈了司法改革成效评价与存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理研究室副主任贺海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司法区域体制主题,认为要促进司法集权,主张司法权的国家化,放弃司法地方化,让司法不再依附于行政区划。通过案例指导乃至判例制度可以推动实现司法集权。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围绕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体制的完善主题,从行政审判改革的角度,结合人大常委会设置,对跨行政区划审判谈了自己的看法。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结合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的几个指标,谈司法改革中律师的参与。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张熙怀先生,介绍台湾司法改革,认为说司法改革,没有满分,只有突破。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分析了司法改革目前的成效,并对立案登记制、法官责任制、员额制谈了自己的看法。
会上,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硕士中心主任李轩宣读了经过会长办公会提名,2017年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的新增23名理事以及新增的10名常务理事名单。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专职副主编董彦斌在会上宣读了2017年年会暨“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成效评估”研讨会优秀论文获奖名单。本次年会征文共收到100余篇论文,从中分别评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