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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7-08-22   来源:能源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elite

  2017年8月16-18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一届四次理事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能源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学科建设”。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戚东祥、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原副巡视员宋燕妮,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处长叶楠,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副调研员刘至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处长刘海燕;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高级顾问孙琬钟,名誉会长叶荣泗,顾问吴钟瑚、吕振勇,常务副会长周立涛,副会长肖国兴、周凤翱、曹富国、陈臻等研究会领导,以及来自能源企业、律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一百二十余位能源法专家学者。本次会议由国家电网公司协办。

  2017年8月16-18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一届四次理事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能源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学科建设”。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戚东祥、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原副巡视员宋燕妮,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处长叶楠,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副调研员刘至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处长刘海燕;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高级顾问孙琬钟,名誉会长叶荣泗,顾问吴钟瑚、吕振勇,常务副会长周立涛,副会长肖国兴、周凤翱、曹富国、陈臻等研究会领导,以及来自能源企业、律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一百二十余位能源法专家学者。本次会议由国家电网公司协办。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周立涛主持。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国家电网公司代表刘春瑞处长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先后向发表致辞和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对本次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广大能源法研究工作者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勇担使命,奋发有为。对能源领域的各种法律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做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努力用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国家能源法治建设、能源法学科建设、企业能源法务提供学术支持;为推进能源革命提供理论支撑。王其江副会长对能源法研究会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作出三点重要指示:

  第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抓好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要切实把好思想关和政治关,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重大问题头脑清楚,重大事项随时报备,重大决策依规进行,始终把握住能源法研究的正确方向。

  第二,要倡导扎实学风,坚定不移地把深化能源法研究作为研究会工作的第一要务。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综合性的能源法,是几代能源法研究者的夙愿,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能源法》立法在曲折中不断推进。越是存在曲折,越说明我们的基础研究还需要夯实,越说明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立法路径,越说明我们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做好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工作。能源法研究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整体攻关与个别突破相结合,坚持立足国情实际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始终抓住理论结合实际这个主线,广泛汇集智慧,推出学术精品,为《能源法》出台和之后的执法司法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要加强人才梯队培养,着力推动中国特色能源法学科体系建设。做好能源法治研究各方面的工作,关键在于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理论功底扎实、掌握学科前沿、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研究队伍。应当看到,与新时期新任务相比,我国能源法研究人才储备还不够深厚。能源法研究会要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重要作用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能源法人才梯队培养力度,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加快完善能源法人才培养的各项配套机制,为能源法研究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持,为能源企业及相关单位输送合格法律人才。

  石少华会长在致辞中,向老同志、老领导、各位嘉宾和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支持能源法研究会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大力支持并承办本次年会的国家电网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石会长简要回顾了能源法研究会成立二十年来的历史,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号召全体会员响应时代呼唤,顺大势、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下的理论创新,取得二〇一七年度新的、更大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部刘春瑞处长代表会议协办单位致辞,表示非常有幸承办本次年会。希望以本次年会为契机,推进企业与法学界的合作,深化能源立法、电力立法中相关问题的研究,出思想、出人才、出影响力!期待与各界一道共同努力,为促进能源法治体系建设付出担当和责任,为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今年适逢能源法研究会成立二十年。在开幕式上,能源法研究会特向为能源法立法、研究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卓著的孙琬钟、徐锭明、叶荣泗、肖乾刚、吴钟瑚、吕振勇和石少华等七位同志授予“中国能源法治建设事业特别贡献奖”,孙琬钟、吕振勇发表了语重心长的获奖感言;能源法研究会还对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中青年作者进行了表彰。

  本次年会学术交流包括主旨发言、大会发言和分论坛三个部分。主旨发言阶段由石少华会长主持。在主旨发言环节,名誉会长叶荣泗发表了题为《能源法事业方兴未艾 同志仍需砥砺前行》的演讲,回顾了能源法研究会创立、发展的历程,对能源法研究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顾问吴钟瑚发表了题为《能源立法与能源法学科发展》的演讲,针对我国能源法立法的演进过程,提出要加强能源法理论研究、注重能源法研究的跨学科性的建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经法处处长孔志明发表了题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的演讲,介绍了由国家电网倡议的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基本构想及相关法律问题。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发表了《整合资源发挥优势 加强学科建设》的专题演讲,向大会介绍了《能源法学科建设工作纲要》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8月16日下午,举行大会交流发言。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肖国兴教授作了题为《能源体制革命抉择能源法律革命》的发言;重庆大学黄锡生教授作了题为《能源革命视阈下的修改研究》的发言;中国海洋大学田其云教授作了题为《论能源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和体系》的发言;国网浙江开化县供电公司法律顾问吴奇作了题为《保底供电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发言。

  8月16日下午大会交流发言结束后,召开了一届四次理事会。石少华会长传达了中国法学会领导在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石少华会长所做的《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吸收个人会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增补刘辉、唐明毅为常务理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刘春瑞为研究会副秘书长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更换任华为副会长的议案。

  8月17日上午,分别以“能源法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交流”、“能源法学前沿理论问题交流”、“完善能源立法 推进电力法修改”和“能源转型背景下的能源法立法与能源专门法问题的交流”为题进行了四场分论坛讨论。二十多名代表报告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场内外互动频繁,讨论热烈。

  8月17日下午,举行了本次年会的闭幕式。肖国兴副会长报告了大会主旨交流发言研讨情况,陈晓景教授、唐明毅总法律顾问、龚向前副教授报告了分论坛交流研讨情况。与会会员还就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肖国兴做了年会总结。石少华会长主持闭幕式,指出要在今年年会开启学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明年重点推进服务企业法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三个服务”的办会宗旨。

  8月18日上午,会议代表赴昌平参观国家电网特高压实验示范基地,听取了工作人员对特高压技术特点和运营情况的介绍,参观了实验基地模型、户外试验场、绝缘子实验室、热性能拉伸负荷实验装置、避雷器实验室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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