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0 来源:仲裁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于2017年7月7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此次论坛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支持下,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办,金谷农商银行、内蒙古托克托农商银行协办。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保监局、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等有关领导出席。全国仲裁机构、金融仲裁机构、银行业协会、证券期货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小额信贷协会、律师协会、金融机构、科研院校、法律服务机构、媒体单位近300余人参会。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姜华主任对出席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他指出,举办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是推动金融业深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和法制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深入推进内蒙古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实现我区“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李京阳副行长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措施的深入推进,短期内不良资产仍有继续上升可能。金融仲裁以其特有的优势,为快速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启新的途径。呼和浩特金融仲裁院、包头金融仲裁院、鄂尔多斯金融仲裁院、乌海金融仲裁院联名向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申请设立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积极与国内外仲裁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在金融仲裁理论与实践领域做出有益的探索。
内蒙古银监局刘金明副局长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相继设立了金融仲裁院,标志着我区在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争议解决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必将推动我国金融仲裁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银行业协会黄润中秘书长在致辞中强调,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既是银行业化解金融纠纷的最新路径创新,也是依法合规推进银行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探索。黄润中秘书长建议,要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开展金融仲裁和调解的特殊作用,有力推动银行业与仲裁机构的合作。要不断提高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的效力和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金融调解与仲裁的业务水平。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顾问卢云华在讲话中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仲裁工作是我国仲裁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全国从事仲裁工作的同志要把金融仲裁作为我国仲裁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好,切实抓出成效。要坚定不移的开展行业仲裁工作,以行业仲裁工作和社会各行各业积极合作,促进仲裁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纠纷矛盾的解决。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郭峰常务副秘书长宣读了《关于呼和浩特金融仲裁院、包头金融仲裁院、鄂尔多斯金融仲裁院、乌海金融仲裁院联名申请成立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的批复》。
卢云华副组长、姜华主任、黄润中秘书长、张德成副厅长等领导及嘉宾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揭牌。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呼和浩特金融仲裁院院长林雪清在讲话中回顾了内蒙古地区金融仲裁发展历程,介绍了采取“行业协会+仲裁委员会”设立“内蒙模式”金融仲裁院的组建方案。内蒙古四家金融仲裁院采取联合发展之路,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仲裁服务,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金融仲裁机构的互通有无。林雪清主任认为,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的举办,必将成为我们金融仲裁事业发展的新起点。
论坛协办方代表金谷农商银行王文珍行长发表致辞。
本次论坛专家学者、与会代表分别就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金融仲裁执行问题、行业协会与仲裁机构合作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论坛分别于8日、9日在包头、鄂尔多斯、乌海设立了分会场,分会场就金融仲裁进行专题研讨。
(包头分会场)
(鄂尔多斯分会场)
(乌海分会场)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是由呼和浩特金融仲裁院、包头金融仲裁院、鄂尔多斯金融仲裁院、乌海金融仲裁院联名向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申请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是国内首家专门从事金融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专业研究机构。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设立后,将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加强金融仲裁理论实务研究;整合行业资源,推动行业仲裁制度的开展;结合金融案件的特点,研究制定统一金融仲裁规则;建立金融仲裁员推荐名册,为仲裁机构遴选金融仲裁员提供便利;收集、整理、印发、报评金融仲裁资讯及经典案例等工作。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开创了中国行业仲裁的新局面,谱写了中国金融仲裁的新篇章。是金融行业协会与仲裁机构合作的典范,对推动行业仲裁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