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6 来源: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6年12月17日上午,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在海关总署天津教育培训基地举办了“生态法治建设与警察权研究暨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启动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重庆大学、湘潭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国海警局、湖南省公安厅、《环境保护》杂志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学者们围绕“生态法制建设与警察权研究”的主题进行了探讨。
会场全景
研讨会分为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课题组主要成员介绍课题相关情况及开题前期准备;第二项议程由各参会专家就课题组的汇报内容以及课题的研究方向提出问题与建议。
在第一项议程中,课题主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邢捷对课题立项背景及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本次课题的研究是在国家发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及整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提出的,以警察权维护国家安全、秩序为逻辑起点,旨在结合国家环境治理、生态法治建设宏观背景,探讨警察权在国家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化国宇对课题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及纲要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说明。他指出,当前关于生态法治与警察权研究成果、基础理论以及宏观体制的设计研究相对较少,对环境警察的概念、正当性和必要性、职责权限、制度构建等内容的研究思路进行了剖析,并提出自己的相关见解。
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应富介绍了课题研究计划。在本次启动会后到明年四月份开始进行系统的研究;四月上旬,课题组举行全体会议将各自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五月至八月,课题组成员深入地方进行实地调研,并做进一步的研究思考;九月下旬,邀请专家做论证指导;十月底,提交课题成果。
第二项议程,由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及课题组成员就课题研究开展研讨。中国海警局司令部调度指挥处处长何时都认为应从实务方面出发,梳理生态建设理论层面的国家政策,找寻其他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方面的先例作为依据。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焦艳鹏指出当今环境刑事犯罪的研究,需要具有法学知识背景、环保知识以及警察职业的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型学者参与,要更加关注警察权的行使,特别是环保机关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的界限划分。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冯汝围绕中国当下警察权在生态环境下发挥作用的限度、边界、权力的分配、权力的体现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论述,并针对以上问题,对今后生态环境下警察权的发展路径、制度改进以及具体的模式转型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探索。《环境保护》杂志编辑罗敏认为,媒体对于生态法治建设与警察权研究十分关注,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此类警察职业能力培训。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张小兵细致分析了在实务中公安机关对于环境案件的处理方式,并对行政执法向刑事诉法衔接进行了阐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台运启围绕生态法治建设与警察权,对生态警权存在的正当性进行了深入论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教授卢建军从警察权的法理基础出发,对警察协助、警察补充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对具体制度的构建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难题进行了研究与考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康宁对不同地区治理环境污染的迫切性程度的差异进行了前沿论述,并对相关文献著作的研究提出了可行性意见。
在本次启动会最后,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程琳进行了会议总结。提出要处理好环境的内涵与外延和名称的关系、处理好环保执法的主体与辅助部门的关系、处理好警察权所涉及的权责任务关系、处理好与环保部门等体制组织的关系;此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从而使整场会议充满了激烈的思想与学术交锋,意义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