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6 来源:中国法理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5年10月17日,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颁奖典礼隆重举行,本次评审活动得到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的大力支持。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宣读评奖规则和获奖名单,中国法学会以及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的多位领导为获奖博士颁奖。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是2010年4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起设立的目前国内唯一的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以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为目标宗旨。
基金的设立得到了众多国家机关、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法学理论界等学者、学子们的热诚支持和踊跃捐赠,目前基金会共获得捐助约110万元。2011年1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2011年全国法理学年会暨“法治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举行了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颁奖仪式,14位获奖人获颁“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鼓励。
2012年4月,经“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 管理委员会协商通过,一致决定逢双年设立“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与逢单年开展的“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评选活动交错进行。经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协商一致,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颁奖仪式与2012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同时举行,即7月7-8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22位获奖人获颁“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鼓励。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颁奖仪式与2013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暨“法律权威与法治体系”学术研讨会同时举行,即9月14-16日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13位获奖人获颁“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鼓励。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与2014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同时举行,即10月18-19日在南京举行。20位获奖人获颁“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鼓励。
经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协商一致,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颁奖仪式与2015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暨“中国法治发展道路”学术研讨会同时举行,即10月17日在云南昆明举行。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是: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对中国现实问题;2.论文选题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且确属法学理论研究前沿或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3.在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上有重要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评选于2015年6月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程序及要求是:1.本奖项须由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2.申报评审的对象为2014年度、2015年度国内各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已通过论文答辩的法理学博士学位论文,但答辩时已获正高级职称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除外;3.每个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推荐名额不超过两篇。
截至2015年9月10日,共收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七个单位选送的多篇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接着,由“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在京的五位知名法理学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秉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阅审核,最终采取得分累计分的方式确定了10位同志获奖。10位获奖人除获颁“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荣誉证书外,也将获得一定的奖金鼓励。
获奖名单:
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5000*2=10000):
吉林大学法学院瞿郑龙,《当代中国法制的政治逻辑 》,2015届,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佳明,《法律规制效果评估研究》,2015届,博士生导师孙国华教授;
二等奖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3000*4=12000):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振宇,《自然法的命题》,2015届,博士生导师吴玉章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静姝,《论法律规范性的基础——西方规则理论的生成与演进》,2015届,博士生导师朱景文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陈寒非,《法律与身体——以建国初期法律实践为中心(1949—1957)》,2014届,博士生导师高其才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汪雄,《论法律的性质与守法义务》,2014届,博士生导师舒国滢教授;
优秀奖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2000*4=800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郑玉双,《论政治至善主义的刑法观》,2015届,博士生导师郑永流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远,《解读青年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2014届,博士生导师杜宴林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韩振文,《司法假定及其检验》,2015届,博士生导师苏晓宏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云清,《制定法解释的理论困境与出路——以美国为中心》,2015届,博士生导师陈林林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