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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首次发布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

时间:2015-10-08   来源: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5年9月22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在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这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自今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后的首次报告,也是国内第一次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发布会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冷海东先生主持。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近30家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是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健龙先生介绍了年度报告的发布背景、意义和主要亮点并长表示,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过渡,着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这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有利于公正快捷地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维护公平有序的经贸秩序,创设互利共赢的贸易投资环境,培育中国仲裁文化,营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地位,为建设贸易强国服务。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作为国内唯一一家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仲裁法学学术机构,决定自今年开始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每年发布我 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总结历史经验,对于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 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一.于健龙秘书长首先指出,仲裁年度报告有三大亮点:

  一是数据的系统性,通过对全国总体数据并结合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五家仲裁委员会的具体数据进行研究,总结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总体特点,不少数据为首次披露。

  二是样本具有代表性,报告首次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作细致入微的样本分析,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方面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样本,从详尽的案件管理数据及其仲裁规则等第一手素材入手,反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最新趋势。

  三是结论的权威性。报告由主管全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法官牵头完成,具有权威性,据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及制度理论研究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作用和优势日益凸显,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水平及仲裁实践水平和国际相比仍有差距。

  二.“一带一路”战略为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实践研究提供历史机遇

  据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商事仲裁研究范围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加快,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为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及实践的发展提供历史机遇,“一带一路”战略涉及到的70个国家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当中,仲裁机构比较发达、仲裁理论研究水平较高的国家并不多,因此也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研究带来发展机遇,我国仲裁制度将大力推广、扩展、涉及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扩大案源的同时也帮助相关国家提高其仲裁制度的建设和审理案件的水平,提高自身的公信力,从而不断提高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地位及话语权。大力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创设互利共赢的贸易投资环境,为建设贸易强国服务。

  发布环节后还进行了年度报告的研讨活动。年度报告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教授和课题组主要成员介绍了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外交学院卢松教授和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景洲律师对年度报告进行了点评,并与来自仲裁界、企业界的参会人士进行了问答与讨论。与会者对年度报告的发布反响热烈,一致认为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很有意义,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并期待今后该项研究越办越好,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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