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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沪召开

时间:2015-07-23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7月17日至20日,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联合承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大会开幕式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蒋传海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周仲飞教授,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处长温英民,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廉政监察员毕东升法官,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并致辞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会议代表合影

  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200多人出席本次大会,大家齐聚一堂,将就“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研究”、“环境法律体系与环境法法典化研究”以及“大气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四个议题展开讨论。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在致辞中指出,本届年会的主题——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问题研究,与当前形势紧密结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张鸣起说,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该法的修订通过不仅是对我国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的法治回应,也是应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环境法治,都需要在座各位专家学者们积极组织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问题研究”的主题极富针对性和实用性。今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严厉”主要体现在严格的法律措施、严格的法律责任以及严格的执法要求等方面。新环保法为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处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在环境执法理念和思想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钱”和“权”两个问题。目前正在研究的将环境费改为环境税的法律问题,就是研究解决“钱”的问题。关于“权”的问题,则需要妥善处理基层政府与环保部门关系问题。蔡教授希望与会专家在看到环境资源法治发展大好形势的同时,还需要直面环境执法等一系列困难,利用本次会议,围绕主题,对现实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蒋传海教授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向在场来宾致欢迎词。他指出,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团队在环境法的教学与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推进新时期下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发展,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组建了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极大提高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的学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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