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7 来源: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5年5月31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马忆南副会长主持的“婚姻家庭法实施状况评估和对策建议”课题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顺利举行开题会。“婚姻家庭法实施状况评估和对策建议”课题旨在发掘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为制定民法典、完善婚姻家庭法律政策提供依据,对于指导司法与实践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司法实践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处理,特别有利于解决婚姻家庭法的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和谐家庭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本次会议邀请了包括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曹菲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夏吟兰教授在内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以及在法律实务中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律师参加。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担任了此次开题会的主持。本次会议中,与会专家就课题意义、研究方向、研究方法、任务分配、人员和时间安排等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中国法学院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首先发言,指出了本次课题研究的必要性。他谈到,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的体系现状是以《婚姻法》为核心,由各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组成。《婚姻法》目前起着婚姻家庭基本法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总结,具有一般规范性和很强的可操作性,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之一。他指出,虽然《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融进了宪法精神和人权观念,坚持男女平等,反对性别歧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受到重视。但是,关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效果如何的调查研究并不多。我们需要通过调查来发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状况,检验其是否达到了立法时预期的社会效果,是否较好地应对了高离婚率、“少子化”等社会现象。
夏吟兰教授强调了本课题的重要意义,本课题在制定民法典的时代背景下,对于构建科学严谨、合乎当代中国国情、民情的民法典具有紧迫的积极意义。作为未来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法在民法中的地位,不仅事关婚姻家庭法自身,而且与民法典的立法息息相关。她强调,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婚姻法的修改,要通过对婚姻家庭法实施状况的评估来探索如何修改婚姻法这一关键问题,我们要以此课题为基础提出立法的专家建议稿。而本次开题会就是这一重大任务的前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后半程,课题组成员在马忆南教授主持下对课题内容、研究方法、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研讨。
为集中力量及时完成课题任务,课题组将本次课题的研究内容锁定于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状况,并根据近年来婚姻家庭法实施活动的热点和难点,选择结婚法、夫妻关系法、离婚法、亲子法四项内容集中开展研究。各位学者在会议讨论中达成共识,将在调查中关注法律实施的规律,分析法律实施中的推力、基础、依据和理由,关注法律实施的具体社会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对家庭婚姻法实施的影响。
本课题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证研究和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方法要求在城乡选取不同地点的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和妇联,调查了解《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在当地的执行情况,实证地验证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文献研究方法要求梳理2001年《婚姻法》修订实施以来婚姻家庭法案例资料和文献,评估婚姻家庭法的实施状况。马忆南教授向大家强调,提出的研究模式主要供大家参考,一定程度上灵活处理,重要的是要求各团队研究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有政策建议。
在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方面,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将以其集体力量,由会长、副会长牵头,全力以赴完成此次调查任务。通过梳理各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学者参与人、律师参与人、法官参与人、民政部门参与人及妇联参与人等分别认领各自团队所承担的课题研究任务。马忆南教授团队负责总报告的撰写和课题总协调。此外,本次课题研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此阶段要求课题组完成对现有相关资料和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归纳工作,并同时开展对婚姻家庭法实施情况的实证调查,完成调研报告。第二阶段自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此阶段要求课题组完成《婚姻家庭法实施状况评估和对策建议》总报告的撰写,并于2015年9月召开课题结项会。
最后,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做会议总结。李明舜教授对与会专家来到中华女子学院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且指出,本课题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民法典的制定做铺垫。他认为,实践调研具有重要意义,相比抽样调查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全面的调研;此外,他提醒各位课题组成员在研究分析中要在提出立法建议时包含成本效益的分析,关注立法建议的可行性以及制度性建议的论证。
本次开题会明确了“婚姻家庭法实施状况评估和对策建议”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进一步确认了本次课题研究作为《婚姻法》乃至民法典立法铺垫的重要意义,调动了课题组成员的研究积极性,为本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