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3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4月20日,“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在保定市成功举办
2015年4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主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在保定市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16位常务理事、理事、个人会员和来自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等高校、研究机构的9位台湾学者,与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和经济学院的20余位教师出席会议。河北大学多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旁听了会议。
“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会场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曹富国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河北大学副校长李小亭,台湾代表团团长、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院长李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和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大为分别致辞。李存捧副主任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能源法研究会换届以来的工作,希望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利用有限时间,开好这次会议,把会议成果总结好、宣传好,为国家能源法治建设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四方面的“革命”,探索能源经济持续增长和能源法治建设完善之道,本次会议主题定为“能源经济与能源法治”。会议分三个专题展开讨论,重点围绕电力政策、能源效益评估、能源市场、国际能源投资与争端解决、核能发展、能源国际政治等能源经济、政策、法治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与交流。会上先后有台湾学者邓中坚、邱稔壤、柏云昌、王京明、赖伟文、许耀明、魏百谷、杨文琪和大陆学者杨泽伟、张利宾、龚向前、马洪超、曹富国等先后作了大会发言和专题演讲。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吴钟瑚、台湾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院长李明;华北电力大学能源法研究所教授周凤翱、台湾政治大学俄罗斯研究所所长魏百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经济系教授柏云昌分别主持了三个单元的发言和讨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部处长刘辉、华北电力大学能源法研究所教授周凤翱;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陈锦、华北电力大学能源法研究所副教授杨卫东;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法律顾问吴爱红、北京大学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利宾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促进了海峡两岸在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律政策领域的学术交流,进一步夯实了能源法研究会与台湾学者代表团的合作机制。双方均表示,要共同努力将这个交流机制坚持和传承下去。接下来还需要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拓展学术深度,将双方交流的内容和关注点进行一定程度的引导,能够让双方学者真正为海峡两岸的能源经济与法治贡献更多智慧。能源法研究会也将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不断创新会议机制,从而推动海峡两岸能源法领域的友好交流。
与会人员合影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组织处调研员王小红,对外联络部副巡视员杨小平、四处(台港澳)处长靳楠出席研讨会。
第一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于2012年创办。翌年,第二届交流会在台北举行,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派团赴台参会,由此形成两岸轮流主办、定期研讨的常态化学术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