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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新疆召开

时间:2013-06-07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admin

        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6日电(记者 胡仁巴 通讯员 王海龙) 6月5日上午,以“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为主题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新疆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中国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中国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新疆大学副校长李永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春红等出席。大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主持。

        新疆大学副校长李永晟发表致辞时表示,新疆地处祖国西北,地域广阔,资源丰富,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高校重点关注的问题,边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对于解决新疆的环境资源问题和建设生态新疆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春红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新疆的开发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严格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自治区环境安全,和民族生存发展的长远大计。希望专家学者对新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以及整个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也希望全疆环境保护各部门、从事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会学者都能够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借鉴,深入探讨和实践,努力将自治区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制度创新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发表讲话时表示,代表们围绕着新疆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等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研讨,必将推动自治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对地方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重要作用。新疆法学会也将以此为契机,在新疆法学界大力推行生态文明研究、环境资源法治研究,循环经济法律研究等研究项目,为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据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是我国法学界的一次盛会,也是新疆环境保护和新疆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将对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届年会涉及生态文明与环境法的发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生态文明与城镇化战略以及边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四个议题。由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新疆大学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环境保护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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