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7 来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2013年3月30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及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成长论坛协办的“无权处分与一物数卖”专题学术探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勤业楼第二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黑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上海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就“无权处分与一物数卖”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举办,旨在通过研讨深化对于无权处分与一物数卖的理论认识,推动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一个具有长久学术魅力的话题,并愿与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以独到的视角与体会共同筑就一场学术盛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戴军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区域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渝北区高度重视法学建设,并依托西南政法大学构建“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法治发展模式,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促进实现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
研讨会第一节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李开国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进行了题为“占有理论的实践应用为视角”的报告,北京大学许德峰副教授进行了题为“不动产一物二卖问题研究”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玉敏教授进行了题为“一权数卖的法律问题:合同效力与权利归属——从老鼠爱大米的著作权纠纷说起”的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喻志强庭长一起对三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二节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吴兆祥处长进行了题为“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何志主任进行了题为“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解读及债法救济”的报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刑江孟副主任进行了题为“一房数卖中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适用”的报告。重庆大学法学院宋宗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王洪教授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贾科主任一起对三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三节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刘云生教授主持,福州大学叶知年教授进行了题为“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再思考”的报告,湖南大学法学院许中缘副教授进行了题为“论无权处分与物权变动”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周清林副教授进行了题为“无权处分的重新定义与定位”的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副教授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杨佳红副院长一起对三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四节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教授进行了题为“特殊动产多重卖萌之法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评析”的报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毅副教授进行了题为“我国多重买卖规则的法理检讨”的报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刘长军法官进行了题为“试论观念交付与现实交付冲突的效力判定——兼评我国‘一物多卖’法律规则”的报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辜明安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孟强讲师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研究室黄卫主任一起对三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五节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吴春燕教授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陈敬根进行了题为“船舶一物数卖与所有权归属”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徐洁教授进行了题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公示规则与一物数卖的所有权归属”的报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喻敏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王雷讲师及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唐伟副庭长一起对两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闭幕式仍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主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杨佳红副院长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刘云生教授分别致词。
为期一天的会议议程紧凑而有节奏,在各阶段主持人精准的时间分配上,与会学者各抒己见、相互切磋,就“民法学上之精灵”的无权处分与一物数卖的理论基础、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起到了集思广益、砥砺思想、提升学术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