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9 来源:中国航空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11月22日,由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和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的2012年年会暨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应对问题研讨会在天津召开。来自民航实务界、法律界的4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干扰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近年来针对机场和航空器的非法干扰和滋扰事件呈上升趋势,社会和媒体关注度也逐年提升。为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防范和解决方案,本届年会的中心主题就是“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应对”。研讨会主要围绕非法干扰行为与威胁航空安全的法律界定、非法干扰与航空器侵权损害赔偿、机上滋扰行为的法律防范、1963年《东京公约》现代化问题等几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主旨发言和研讨。
与会代表围绕非法干扰问题分析了民航干扰问题的发展趋势与民航立法防范的新动向。中航集团总法律顾问聂颖、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南航集团法律部代表,首都机场、上海机场、云南机场集团公司的法务部领导和专家,航空法律事务资深律师以及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航空法学者分别就民航非法干扰问题发表观点并与在场代表展开深入探讨。
研讨会倡议民航界和法学界的学者、专家进一步关注非法干扰行为,合力推动建立完善我国航空安保立法,维护民航运输安全,为建立和谐民航贡献力量。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首届招收的研究生和部分教师也列席旁听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全国性专业研究会,2005年其秘书处设在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担任会长。近年来,航空法学研究会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建设,不断发挥学术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民航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在繁荣航空法学研究、推进民航法治建设等方面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