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5 来源:法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8月25日至8月26日,第14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我国台湾地区台南市顺利召开。共有包括来自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150余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是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界的学术盛会,每年在两岸轮流举行,自1997年第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后,现在已经历经十三届。本次学术研讨会是第14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由台湾行政法学会和成功大学共同主办,在我国台湾地区台南市成大会馆举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担任团长,包括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凉山州政府法制办、北京市法院系统、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广州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等共计36位行政法学者组成的我国大陆地区代表团共赴台南参加了本次会议。我校王敬波教授、刘飞教授以及曹鎏博士也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主题包括“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实务之发展”以及“合作行政与公私协力”两个方面。我国大陆地区的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山东省政府法制办高存山主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分别承担了会议研讨单元的主持工作;清华大学河海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飞教授以及苏州大学王克稳教授分别以“公民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藐视”、“试论调理法在调整特别权力关系中的作用——以公力高校管理行为争议解决为例”、“行政任務民營化的合法性框架”以及“政府特许经营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设计”为主题做了精彩报告;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广州大学副校长董嗥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分别对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程明修副教授报告的“法治国中‘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残存价值”、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吴志光教授的“大专院校处理学生事务之正当法律程序”、台北大学法律学系陈爱娥副教授的“合作行政与公私协力——以受管制之「社会自我规制」为考察重心”以及中正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盛子龙教授的“合作行政与公私协力兴起下行政契约法制面临之挑战与回应”做了全面深入地点评。
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代表我国大陆地区代表团对台湾行政法学会和成功大学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所付出的辛劳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感慨海峡两岸行政法同仁一家亲的深厚情谊。按照海峡会惯例,下一届会议即第15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将由我国大陆地区主办,届时将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宁波大学共同承办。期待文化名城宁波能够为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带来一次独具特色、精彩难忘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