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7 来源:世贸组织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本文为孙琬钟出席政府信息公开论坛上的主题演讲稿)
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透明政府
2012年12月12日
孙琬钟
当今世界是个信息世界,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当今的政府也应当是信息公开的政府,透明阳光的政府。
中国政府的信息公开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前行,不断深化的。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当时的国务院法制局即负责编辑出版《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汇编》,适时向社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一些信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公民权利认识的觉醒,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履责的需要,入世承诺的践行,各种因素的集合都极大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前行。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施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快速发展的轨道,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领域不断扩展,时效日益加速,也更加贴近公众需求。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条,中央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条。与此同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断增多,申请政府公开的机制不断健全加强,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如“三公”经费的公开取得了突破。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不断加强,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公众获取信息更加快捷。最近一个测评中心发布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总报告》,对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予以评估。报告显示中国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和内容丰富度显著提升。部级、省级、副省级政府网站,链接可用性由2011年的84.5%,上升为98.7%。地市级网站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可用性分别达到93%和90.4%。超七成的地市网站结合民生领域的用户需求,突出办事查询服务功能。政务公开、阳光政府、依法行政的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充分肯定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正视,需要下气力解决,问题虽多,但主要是两个。一是认识问题,一是制度问题,认识决定行动,制度规范行为。
解决认识问题,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
为什么要实行信息公开?这是由政府的性质决定的。我们是人民的政府,是由人民决定产生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权为民所授。人民是主人,政府是公仆,向人民提供信息,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是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信息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政府掌握的信息是公共资源,应当与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共享。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是实现政府职责的重要方式。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公共规划的实行,都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实施,信息公开才会得到公众的了解和支持,政府透明度越高,越会提振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度,越能理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履责。
信息公开是体现公众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对政府活动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天经地义的具有广泛性、主动性、及时性、持久性。一个阳光的政府,必然吸引公众热心参与,充分表达和主动监督的。一个能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政府,才会是广受支持的,进而高效廉洁的政府。
信息公开也是信守承诺,践行国际协定的庄重任务。十年前,中国加入WTO。WTO三大基本原则之一是透明度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它要求各成员政府必须做到将涉及外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影响贸易的各项制度都应当以权利人熟悉的方式,在其生效前向社会公布,非经正式公布,不得作为管理依据。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受WTO规则约束的政府行为实际上包涵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多数部门的大多数行政行为,也包括了立法机关规范经济活动和行政活动的立法行为,以及司法机关审判经济纠纷和监督行政活动的行为。中国入世推动国内法制的改革,推动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推动政府信息的公开,推动WTO规则在中国的统一、公正、合理方式实施,是前所未有的影响十分深远的。入世前后我国开展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最大规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公正,截止2002年底,共修改14部法律,修改、制定了37部行政法规,废止了12部行政法规,停止执行了34份国务院文件,修改或废止了1000多件部门规章。全国31个省、市、区和49个较大的市共清理200万件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100多件,地方规章4500件,其他相关文件19万份。此外,还先后几次废止了众多的审批项目,收费项目。清理工作结束后,都及时发布了信息。充分表明中国政府是履行规则,信守承诺的,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肯定和称赞。
信息公开也是政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权力是要监督的,不受监督的权利是必然滥权和腐败的。最后必然被人民抛弃。只有阳光、公开的政府,依法行政的政府,高效运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才会得到公众的信赖和拥护的。
信息公开工作是检验政府行政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联系群众、应对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固然看信息发布量。要看机构是否健全,运行有效,更要看信息公开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效果,公众的满意度。《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总报告》显示,仍有49%的网站办事服务深度和实用性不够,主要体现在服务栏目无内容,深度服务缺失,办事指南不规范,服务机构与实际不符,服务无法访问。这份报告显示中国政府网站建设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但从有到有用方面,还有很多不足。
中国需要以信息开放推动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而在信息开放方面,政府网站的建设是重要的技术环节,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世界早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当前更有向大数据时代迈进的趋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建设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信息公开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前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值不断提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微博技术的快速发展,既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提供了平台,也提出了挑战。因此,制度供给的要求,管理创新的要求,都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如何总结条例施行以来的经验,研究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更加健全完善和层次更高法律制度来规范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涉猎众多领域,远远超过了行政范畴。因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为法律,对条例的一些内容,修改和完善,也是应当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对于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社会对信息供给的期盼,国际信息化的突飞猛进,我们对信息化,对信息公开,对政务的公开的法律制度的研究,相关理论的探讨都有待加强。这次会议的召开,将大大有助于促进这方面工作的开展。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