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2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2018年7月2日 北京)
尊敬的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七月的北京,万木葱茏、生机盎然。在这美好的季节,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位中外法学家、法律家、政府官员以及各界代表汇聚在美丽的北京,以“规则与协调: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探讨法治合作的途径,共谋发展大计,这对于增进沿线各国的相互了解,扩大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朋友们!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响应,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在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同时,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和互联共赢,为实现新型国际合作开辟了新道路。去年5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一年来,习近平主席运筹帷幄、亲力亲为,带领中国人民为建设“一带一路”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新的成果,赢得世界广泛赞誉。
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共同追求。一个和谐美好的“一带一路”,必定是公平正义的“一带一路”,民主法治的“一带一路”。在人类漫长历史长河中,“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推动世界法治文明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带一路”建设根植于历史,但面向未来。法治环境是各国、各地区间经贸往来的基本保障,加快法治体系构建、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成为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共同发展繁荣的必然要求。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制度各不相同,法律文化传统差异很大,法治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建设过程中必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比如,如何通过法律规则促进沿线国家实现对接、优势互补;如何完善沿线各国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促使参与者更好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讨和交流,对于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使“一带一路”合作与交往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地推进,在相对稳定的法律框架下实现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朋友们!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修改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全面启动《民法典》编纂,开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时代;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国家对公权力行使监察全面覆盖。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全民法治素养有了新的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日益健全,保障人民共享法治社会建设成果。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一直在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和谐稳定、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执法司法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全力护航“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做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十条意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律师,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平台,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会也是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的重要渠道。截至目前,已经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联系,并与其中88个国家和地区的136个重要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多年来,我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界、法律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们服务和配合“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外交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与一些科研院所和大学合作建立“一带一路”法治研究基地,以“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为主题举办中国—东盟法律论坛、金砖国家法律论坛、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等多个高层次的对话、论坛,召开多次“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多次派团访问俄罗斯、印度、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和东欧国家,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积极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尤其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投资企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推进中非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仲裁中心等的建设。加强域外法律人才培训,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东盟和南亚、东北亚地区的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推进与亚太法协等国际组织在“一带一路”法律事务上的合作。设立和发布“一带一路”系列课题,组织引领专家学者集中研究“一带一路”法律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法学会与沿线国家法学界、法律界的合作必将进一步深化。我们愿意继续努力,始终遵循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与沿线各国法学界、法律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更好地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为此,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要以论坛为平台,加强沟通合作。论坛举办的初衷,就是要为沿线各国法学界、法律界提供一个高层对话平台,为各国经济和社会的合作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国法学、法律组织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渠道,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务实合作,增进各国法学、法律界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为推动沿线各国经济、环境、文化等领域合作保驾护航,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二要不断深化合作的内容与形式。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使各国的利益相互交织、各国的发展相互依存。“一带一路”建设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明,论坛应当紧密结合沿线各国经贸合作的发展,探讨面临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以论坛为框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创造新的模式,尝试新的项目,通过学习互访、研讨培训、智库合作、网络信息化建设等务实合作项目,不断为论坛增添新的活力。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将论坛建成长效平台。论坛的发展壮大,需要各国与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和推动建立完善多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未来数年内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整体规划和行动方案,为实质行动奠定基础。不断丰富论坛的活动方式,健全论坛的活动机制,积极寻求论坛和其他国际性、区域性法学法律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扩大论坛的影响,将论坛建设成为中国与沿线各国法学界、法律界经常交流与合作的长效平台,“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持续发展的法律智库。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一带一路”建设已经迈出坚实步伐,接下来的是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它行稳致远、继往开来。展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未来发展,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以此次论坛为起点,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力!
我衷心祝愿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在北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