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2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在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2018年10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代表表示诚挚欢迎! 对山西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对论坛的大力支持,山西省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为承办论坛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本届论坛论文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表示热烈祝贺!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自成立以来,立足环渤海地区,面向全国,在凝聚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法律界共识,引领和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高水平、有创见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回应实践需要的对策建议,为推动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论坛也为促进七省(市、区)间的交流合作、活跃法学会工作以及发挥专家学者聪明才智等搭建了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我们精心选题、认真筹备,抓好成果转化,论坛就有蓬勃的生命力。只要各方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论坛就一定会越办越好!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重点,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增强我国创新能力和结构升级,打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是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本届论坛以“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切中了推进新时代环渤海七省(市、区)法治建设的关键,体现了论坛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大局的宗旨,也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和法治保障并重”的总体要求,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法学会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越重,法学会可以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奏响了“法治”的时代强音,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也给法学会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不久前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的“十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的征程。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履行好党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理论武装。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所具有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个坚持”的基本内涵,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见实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在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中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伟大征程中贡献更多才智和力量。
第二,要立足环渤海、研究环渤海,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特色
举办论坛,是法学会开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的有效形式。经过不断探索,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区域内省级法学会共同主办并轮流承办的7个区域法治论坛,逐渐在定位上区别于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论坛和所属研究会年会,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区域法治论坛应更“接地气”,强调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特色,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共性问题,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为理论研究成果提供“出口”和展示的平台,切实体现出法学会作为“智库”的价值和作用。因此,从论坛的选题到成果转化应用各个环节都要精心谋划,组织法学法律骨干力量,从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上组织研究,要针对问题展开,形成“对路管用”、真正服务法治实践的对策建议。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作为服务环渤海地区而设立的区域性论坛,应坚持立足环渤海、研究环渤海、服务环渤海的原则,着眼于环渤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强化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环渤海地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同时也关注环渤海七省(市、区)的个性问题。本次论坛的主题“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落实首都圈、京津冀、环渤海协调发展的新方向”、“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法治保障的新要求”、“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的国内立法与自贸区建设”等分论题,正是立足于环渤海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展开,愈加凸显了论坛的价值。围绕这些主题,本次论坛也形成了许多成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要下功夫做好这些成果的再加工、再提炼,积极促进成果转化,通过多种形式将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等有关决策部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要强化上下协同、优势互补,激发区域法治论坛发展活力
法学法律人才资源荟萃是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之一。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的50多个专业研究会基本覆盖了法学各个专业、学科、领域,地方各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超过1000多个,覆盖的法学学科、法治领域、法律专业等共212种,汇聚了全国法学、法律界的大量优秀人才。把这支庞大的智库队伍建设好、运用好,实现上下左右协同、优势互补,形成更大工作合力,是法学会发挥服务职能的有力抓手和依托。今年5月,我在研究会工作会议上提到,要纵横融合,鼓励全国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地方研究会联合开展符合当地法治建设需要、体现当地法治发展特色的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发挥好全国研究会在专家组织和专业水平上的优势,和地方研究会在熟悉当地和调研资源上的优势,实现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力量配合、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本届论坛由山西省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共同承办,实现了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地方区域法治论坛的首次合作,是对区域法治论坛组织承办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组织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国家队”,与山西省法学会的合作,对于发挥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相关研究会的优势,整合资源力量、提高论坛质量、扩大区域论坛影响力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不断加强论坛机制创新,积极开展类似的工作探索,并在探索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合作机制,激发区域法治论坛的发展活力,发挥品牌效应。要积极宣传论坛成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刊载报道论坛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参与法学会的活动,为促进环渤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祝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