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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副会长在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上的致辞

时间:2018-10-1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fml

在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上的致辞

王其江副会长

(2018年10月10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今天,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桂林顺利召开。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代表致以诚挚的问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对此次论坛非常重视,党委政法委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论坛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认真谋划、多次协商,做了很多扎实的工作。对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在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培养法学法律人才、推进法学会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作为,取得了新成效。全区 14个市111县(市、区)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得到王乐泉会长批示肯定;“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影响大、效果好;广西创建校园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特色品牌;市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创造了新经验;组织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的律师队伍被誉为“法学理论实践研究的主力军”;法学对外交流合作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成绩;法学会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新提高,多项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全国法学会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

  区域化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对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促进地区良性竞争、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区域协调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这既是对原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完善和提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区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近年来,区域法治论坛创新完善区域法治理论,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实践,取得了比较多的成就,已成为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和平台。新时代新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要建立更加有效的新机制。本次论坛以“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机制创新与发展”为主题,相信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主题一定能够提出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意见建议,为推进区域法治合作交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借此机会,我想谈谈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法学研究

  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政治性的学科,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下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今年8月2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具体到法学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确保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研究工作之中。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服从和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实践和领导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是法学会的重要职责。各级法学会要把握时代主题主线,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通过梳理问题、组织学术活动、发布研究指南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学理论支撑。本次论坛以“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机制创新与发展”为主题,重点研讨“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扫黑除恶区域法治协作机制”、“互联网背景下区域法治合作”、“新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新时代宪法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泛珠三角区域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包括了珠江流域的广东广西以及周边的湖南、福建、江西、海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十省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贸易联系最为密切的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启动,进一步提高了泛珠三角区域的战略地位。我们的论坛主题确定正是以此为结合点、着力点,希望各位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为完善创新泛珠三角地区法治合作机制提出新思路,更好地服务泛珠三角地区协同发展。

  三、要推动区域法治合作与交流向纵深发展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哲学科学,要使研究具有广度、深度,出好成果,必须注重加强地区之间、学科之间、院校之间、科研单位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要坚持立足实践、突出特色,注重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取得新成果,突出区域特色,打造研究品牌,丰富研究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成果转化,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律实践中。要努力在构建新型区域法学交流模式上创新,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各自优势,利用合作交流机制平台,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为加快推动泛珠三角协同发展做出新贡献。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作为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该论坛已成为推动和加强泛珠区域各省市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在解决泛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共性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人才资源、开展对策研究、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同时,通过这一平台,各地法学会工作交流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法律实务人员参与法学研究的比例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联系互动不断增强。

  我相信,通过本届论坛的深入研讨与交流,必将有助于泛珠三角各方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完善合作机制,共享丰硕成果,共同推动泛珠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

  最后,祝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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