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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副会长在“减证便民”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后评估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05-1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在“减证便民”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后评估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上的讲话

(2018年5月15日)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 

各位专家,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家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表示欢迎。同时也借此机会,对司法部包括原国务院法制办及在座各位长期以来对中国法学会各项工作、各项活动的关心、支持、参与表示感谢!

  今天会议讨论的主题非常重要,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减证便民”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人本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一环,更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就要从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事改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一切改革为了人民,一切改革的成果都是为了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利益无小事,“减证”看似小事,但对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企业来讲却是大事。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减证便民”改革,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使政府工作人员养成“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举证要求一律取消;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政府工作人员养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换位思维,回归人民公仆的本色,从指挥人民群众办事转向更加主动为人民群众办事;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减证便民”改革是能够撬动重大改革的小切口,是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的重要改革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去年全国各地都启动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李克强总理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一年多来,各级政府敢于担当,甘于自我革新,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改革成效。我从各地的新闻报告中注意到,一些地方取消证明事项达到原有证明事项的95%。在这种背景下,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职能的司法部,全面总结各地“减证便民”举措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探索证明事项内在规律,推动法律法规的修改,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行动,很有意义,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在清理证明事项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一是明确需要提供证明的事项应当具有什么条件,进而制定需要提供证明的正面清单;二是明确哪些事项的证明义务由当事人承担,哪些事项的证明义务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哪些事项不需要证明;三是明确哪些需要提供的证明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哪些需要提供的证明必须出具原件;四是明确需要提供的证明应当在哪个环节提供,即便需要提供,怎样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化,哪些事项只需要通过承诺就可以实现。我们要通过深入调研、课题研究、成效评估,形成共识,加强顶层设计包括法律法规修改,指导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做法。

  在这里,我对中国法学会在“减证便民”方面的改革举措做点介绍,供大家讨论时参考。课题管理是中国法学会重要的工作之一,在这方面,我们早在2014年就进行了“减证便民”的改革,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一律”方面。一是一律不再要求课题申请人提供单位职务职称证明,而是通过对立项的主持人信息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不仅撤销项目,而且明确5年内不得申报中国法学会的课题。这项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几年来没有发现一起在单位职务职称上弄虚作假的情况。单单这一项改革,就节省了每年成千上万课题申请人繁琐的工作量。二是在课题申报人提交课题申请书时一律不需要本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这项改革的主要考虑有两点:第一点考虑是,如果要求盖章,就等于让很多人知道自己申报了中国法学会的课题,如果申报不成功,会给申报人尤其属于知名法学专家学者的申报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其结果必然是严重影响申报积极性;第二点考虑也是主要考虑,就是为申报人节省大量的无用功。目前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的申报数量达到1600多项,最终获得立项的只有200多项。确定立项后,我们就只要求这200多项课题的申请人在拟立项申请书上加盖单位的公章。这一项改革又省去了很多无谓的工作量。三是一律采用电子申报,不需要申报人提供纸质版。2014年以前,我们跟其他课题发布单位一样,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申请书8份以上。1600多项课题申请书,就意味着要制作、寄送、接收、整理15000份申请书,这对我们和申请人都是相当大的工作量。也正是因为前两项改革,即不需要提供单位职务职称证明、不需要单位在立项前加盖公章,为电子申报扫除了一切障碍。上述这三项“减证便民”改革,受到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高度评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今天的会议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具有讲政治、站位较高、地位中立、利益超脱、人才荟萃、由国家财政保障等特点和优势。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并着力推进新型法治智库建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专家学者实现学术报国理想积极搭建平台。其中一个品牌平台是“立法专家咨询会”,针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其他中央单位委托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任务,从2015年1月份到现在,已经举办了120期,赢得了中央领导和委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从今年开始在“立法专家咨询会”之外搭建的另一个新型智库平台,旨在为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改革、法治经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领域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供中央决策部门参考。本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的主题就是原国务院法制办、也就是现在的司法部在今年年初委托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承担的项目。针对这个项目,我们建立了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为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相关科研机构参与的研究机制和专家团队。我们感谢司法部对中国法学会的高度信任,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衷心希望以此为契机,建立更加深入全面的合作机制,使中国法学会成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放心使用、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我们也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以王敬波院长为首的专家团队一定能凭着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按时高质完成这项重要任务。

  今天的会议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来了好多地方编办、法制办和执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各位都有着非常丰富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践经验。因此,今天会议同时也是名副其实的调研会。参加今天会议的专家学者都在相关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一些专家学者还属于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希望参加今天会议的专家学者与实际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能充分交流,把今天的会议开好,开出成果,为下一步课题研究和评估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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