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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法规局副局长宋功德同志在党内法规成立仪式上的发言

时间:2017-10-16   来源:法治研究所  责任编辑:elite

  开展党内法规研究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宋功德

  (本文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宋功德同志9月27日在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的发言摘要)

  我认为,从事党内法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要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最大的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个问题被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党内法规研究不同于对一般法律的研究,其政治性很强,可以说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研究的“魂”,要遵循政治为先的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党内法规研究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实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等“六个从严”。而贯穿其中的就是从严建章立制、从严执规执纪,依靠建章立制来提供准绳、依据和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党内法规研究要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需求,注重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第三,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实际。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除要求党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也就是说,依法执政分两个层次、双轮驱动,即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我们从事党内法规研究,要正确认识党规与国法的关系,严格区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功能、规范对象、作用领域,要将党内法规与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党的政策严格区分来,清醒认识到前者不能突破宪法法律,而后者可以对法律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从而起到引领作用。

  第四,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际,为党中央相关的决策部署建言献策。

  党内法规研究不是一个纯学术问题,更要注重其实践应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从1949年到现在,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92部,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就有92部,占48%。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要时刻关注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际开展研究工作。

  第五,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目前理论研究严重滞后的实际,抓紧推进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建设。

  理论上的贫血必然导致实践的乏力。党内法规的实践和制度建设亟需理论研究的支撑。而实际情况却是党内法规的实践远远走在前面,制度建设在追赶实践,而学理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严重滞后。目前,很多学者比较关注个案解读,但对整个党内法规的理论架构还没有清晰的认识。我认为,党内法规的理论体系建设分三个层次,即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添砖加瓦,目前尤其需要我们加强第二层次的理论建设。

  第六,党内法规研究要紧密联系法学会自身特点这个实际。

  这个问题,刚才乐泉会长已经讲得很透彻了。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不仅自身要开展研究工作,在法学界要起到标杆作用,建立高端智库,还要引领整个法学界坚持正确的研究立场和研究方向、组织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到党内法规的研究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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