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2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在福建省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4月11日)
王乐泉
同志们: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这是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举世瞩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和治国理政方略,贯穿着“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充满了使命担当和坚强决心。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实际和需要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总则的出台,为编纂好立足中国实际、直面中国问题、展现中国特色、具有中国气派的民法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参加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了民法总则起草的全过程,受到了全国人大有关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的充分肯定。这次“两会”书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参加人大代表团审议期间发表了重要讲话。各级法学会要把“两会”精神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
法学会在中央所属的22家群团组织中,历史是比较长的,是在共和国成立前由毛泽东同志倡议成立的,是全国政协的发起单位之一。建国后,法学会的发展与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给全国法学会带来了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也给全国法学会带来重大挑战。中国法学会在2013年11月本届换届以前,组织体系并不健全,地市级法学会不多,县级法学会更少。按照中央要求,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要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夯实基层基础,要扩大工作有效覆盖。因此近年来我们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截至到2016年底,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达到2216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79%,福建省也实现了84个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各级法学会还面临着机构、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就会制约法学会的发展。我希望在我们这届能够解决涉及法学会长远发展的一些大问题。今年2月,中国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和全国法学会会长座谈会,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刚才省法学会和几个研究会以及地县法学会的同志们汇报了各自的工作情况,亮点很多。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省法学会在坚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打造宣传品牌,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积极有效作为,推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工作调研,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等方面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同志们的精神状态很好,工作思路清晰,推进的力度也很大,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志们在汇报中谈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有些属个性问题。我们会和大家一起进一步研究并努力去解决。
结合同志们刚才的汇报和中国法学会今年工作要点,我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创新发展法学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强力推进各级地方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地方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是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是中央的要求,也是中央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明确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
各级地方法学会要建立党组,首先要学习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党章第九章专门对党组作出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2015年6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个有关党组的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运行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县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要设立党组,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因此,按照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法学会都应该建立党组。
(二)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法学会联系的对象是法学法律两界,法学法律领域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优秀人才的聚集地。加强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既是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国各级地方法学会有2600多个,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超过800个,全国个人会员有46万多人,团体会员有15000多个。法学会要带好这支队伍,加强政治引领的任务很重,责任很大。要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法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各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三)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地方法学会党建工作力度
法学会要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首先必须有党的组织。目前,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中有10个尚未建立党组,15个副省级法学会中有9个尚未建立党组。市县法学会主要是近两年成立的,绝大部分都没有建立党组。2016年11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将“基层党建和系统党建工作”列为重要整改内容。今年2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和全国法学会会长座谈会要求,省级法学会要在2017年上半年全部建立党组,绝大多数的市县法学会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党组,所属研究会要全部成立党的组织。这是一项难任务,也是硬指标。强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是今年全国各级法学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地方法学会要专题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并在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尽快落实到位。要学习河南省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和成立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的成功经验,按照专兼职结合和“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强力推进完成各级地方法学会党组建立广泛覆盖、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全覆盖的任务,为法学会创新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研究会要自觉服务当地法治建设实践
研究会是法学会开展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平台,团结凝聚了广大优秀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当前国内外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织,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激烈复杂的情况下,做好研究会工作意义重大。
(一)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要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强化阵地意识和阵地责任。要切实抓好政治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要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和所属研究会的工作指导。要把政治过硬作为遴选研究会负责人的首要条件。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将服从核心、维护核心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实践
研究会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与当地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着重在五个方面发力:一是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二是参与立法咨询工作;三是为执法司法等法治实践服务;四是开展第三方法治评估;五是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要使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成为重要地方智库。要在开展工作中重视青年法学家队伍的培养,推动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骨干脱颖而出。
(三)要创新研究会工作体制机制
研究会工作要着力解决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两张皮”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大部分都是依托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的,学术研究的特点明显。近年来,我们不断地强调已有的专门研究会,要尽量多地吸纳实务部门的专业骨干参加到研究会来。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法学会有针对性地依托法律实务部门设立研究会,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武汉市法学会所属10个研究会全部依托法律实务部门设立,研究会工作与实务部门深度融合,有效地解决了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两张皮”的问题,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服务法治建设实践。辽宁省法学会推动所属研究会在市县建立研究基地与市县法学会结对子的做法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经验做法都值得各地法学会学习借鉴。
三、基层法学会要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
全国法学会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县级法学会。目前全国县级法学会已经成立了2216个,迈出了工作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要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作用发挥出来。没有成立法学会的还要创造条件,尽快成立。县级法学会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 要坚持眼睛向下,力量下沉。县级法学会的主要力量是广大的法律工作者,这是县级法学会的特点,也是县级法学会的优势所在。县级法学会要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努力有所作为,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省市法学会要加强对县级法学会工作的指导,为县级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一)要明确基层法学会的职能任务
2015年9月由中央政法委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能任务,即: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这八项任务,就是针对基层法学会建立后“干什么、怎么干”提出来的。县级法学会要根据当地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发挥好基层法学会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和群众、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的阵地作用。要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在开展法治评估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中展现法学会的优势作用。
(二)要开展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
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是基层法学会的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一些地方法学会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成功经验。比如:哈尔滨市法学会设立的 “法律诊所”、吉林省法学会设立的 “法律服务站”、广东省法学会设立的 “法律服务社”、广西自治区创建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等等。这些工作模式有效整合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在平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中央综治办工作要点中提出,要推广法学会牵头的法律服务站工作,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充分肯定。最近河南省法学会与省综治办、省普法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8月底前在全省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打造运转规范、服务高效、群众认可的服务品牌和服务模式。这种做法要在全国法学会进行推广。
(三)要加强对基层法学会干部的培训
当前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建成,职能任务更加明确,作用价值日渐显现,正面临大跨越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下更大的力气抓好法学会干部特别是基层法学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显得极为紧迫、极为重要。对法学会干部进行培训,是建设高素质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去年中国法学会对各级法学会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今年要着重对基层法学会干部进行培训,要通过系统授课、实地考察、经验交流、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紧密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针对性要强,培训回来要知道怎么干。要全面提高法学会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具有较强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的法学会干部队伍。要大力推进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同志们:
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很关心,对法学会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寄予厚望。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各级法学会都要保持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确保法学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希望福建省法学会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尽快成立党组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指导市县法学会建立党组,所属研究会要尽快建立党的组织。要全面加强法学会党建工作,坚决把党中央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法学会工作中,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