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监狱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苏军
(2016年10月10日)
各位嘉宾、会议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监狱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致力于监狱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监狱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专门研究会之一,在过去的一年中,监狱法学研究会围绕刑事司法政策的调整,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刑法修正案(九)》对监狱工作的影响等法律实务研究,联合清华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监狱理论骨干培训,培养人才队伍,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为推进监狱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推向纵深,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期,加强监狱法治建设,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在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下,监狱法学研究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随着当前刑事案件的高发、押犯结构的不断变化、刑事司法政策的逐渐收严,监狱系统执法工作也需要及时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深入理论和实务研究,完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在大刑法体系中,刑法、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这三大块既自成体系又相辅相成,但从目前来看,对刑事执行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相比刑法、刑诉来讲还是比较薄弱的,迫切需要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研究领域,增强研究力量。借此机会,我对监狱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谈几点意见和期望: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拓展研究领域,打造刑事执行研究的主要力量。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监狱法学研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随着刑罚一体化趋势的发展,要求研究会要拓展研究领域、提升研究层次。经过中国法学会领导认真考虑和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拟把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为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拓展研究会既符合刑事法治的发展需求,也符合刑事执行一体化的趋势。研究会的研究领域进一步扩大,除监狱法学的研究之外,以社区矫正为代表的非监禁刑执行,管制、拘役、死刑执行等刑罚措施,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等执行的过渡性措施,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对财产的扣押、没收等都纳入到研究会的研究领域之中,适应了当前刑事执行研究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更好的为完善相关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刑事执行领域重大热点问题开展基础性、针对性、前瞻性研究。研究会拓展之后,要把刑事执行中的监禁刑、非监禁刑、过渡性措施等通盘考虑,做好跟刑法、刑诉的衔接,可以考虑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对包括监狱法在内的各领域加强专门研究。尤其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特别是随着刑法修正案(八)、(九)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施行,狱内死缓、无期罪犯数量增加,罪犯监管改造难度加大。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现代化,监狱管理模式需要不断适应和调整,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研究会要积极发挥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敏锐把握监狱工作改革发展难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前瞻研究、跟踪研究和对策研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三要发挥优势,促进理论与实务的结合,通过研究会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研究会拥有全国监狱系统大量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工作者,希望研究会能够发挥优势,将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基层的实务专家们紧密团结起来,走好“两专”结合的路子。要加强人才挖掘和培养,特别是要重点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了解工作实践、乐于研究探索的中青年智库人才。当前研究会的规模较小,与“国家队”的要求还有差距,要广泛吸纳刑事执行方面的专家学者,把人才队伍建立起来。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广泛开展活动,推动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研究会的影响力,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刑事执行领域的全国性专门智库。
四要加强交流合作,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对外交流中积极宣传中国的法治成就。中国法学会所属的 50多个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以及地方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研究会集群,是我们开展法学研究和交流的巨大优势资源。研究会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加强学科之间的横向联合,加强协同创新,促进各学科共同发展。当前,没有哪一个学科能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所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建立在相关学科取得的成绩基础之上,推动学科交流是一个必然趋势。研究会要加强与相关学科研究会的交流合作,拓展学术研究与交流的广度深度,不仅要积极为立法修法建言献策,还要在立法后评估、法治政策、法治环境等方面开展协同研究。此外,研究会还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展示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就。
最后,希望监狱法学研究会能够承担起时代重任,回应刑事执行领域法治建设新需求,扎实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不断提高监狱立法、执法工作的水平。同时,希望大家借助这次研讨会之机,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碰撞思想、砥砺学术,为监狱法学的繁荣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