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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海峡法学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2016年8月18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6年海峡法学论坛在历史文化名城福州举行,这是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深化合作的又一次盛会。我很高兴应邀参加论坛。首先,我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同志和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
“海峡法学论坛”自2003年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平等、和谐、包容的学术品质和务实、开放、合作的发展理念,逐渐办出了特色、形成了品牌、扩大了影响、展现了活力。本届论坛以“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为主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论坛的选题好。本届论坛的主题,可以说与大陆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契合。大家知道,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任务。民法是整个法律大厦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法律,法典化又是一门很高深的技艺。这就要求在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深入研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汇集各界的智慧。因此,本届论坛的主题可以说选的准确、选的到位、选的精要,当是论坛的最大亮点。
二是论坛的时机好。确切地说,这次论坛是在大陆民法典总则编制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可谓恰逢其时。大陆民法典目前考虑由总则编和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各分编组成。今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立法规划,草案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今年10月下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之后,将根据审议情况,交付2017年 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同时,各分编的编纂工作也已经开始,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帅性、纲领性的作用,是民法典的灵魂。有怎样的民法总则就决定了怎样的民法典。因此,本届论坛选择这个契机举行,无疑将对推动大陆民法总则的制定和民法典的编纂,发挥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此外,再过几天,中国法学会还将在北京举办主题为“民法典的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届时将有30多位法学专家学者在论坛上作专题发言,建言献策。我相信这次海峡法学论坛,也会对中国法学家论坛产生良好铺垫和良性呼应。
三是论坛的内容好。论坛集中研讨“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充分展现了论坛对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相互关系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看似没有太直接太紧密的联系,但事实上蕴藏着非常丰富的哲理,体现了法律发展的一般原理和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我认为,随着城市经济和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也必然呼吁民法的发展和现代化,需要不断催生与城市发展和现代化相适应的崭新民事法律制度。这从举世闻名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施行,可见一斑。而且,城市的发展同样更需要法治强有力的保障。在任何一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城市的法治化水平总是走在前列。没有法治保障的城市,市民就不能友好比邻,经济就不能持续发展,人和自然就不能和谐相处。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历史,都会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保障着一个国家或城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和稳定,保护着一个国家公民或城市市民的安居乐业。无论台港澳地区还是大陆,各地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践,也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我也注意到,在“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这一主题之下,研讨的内容还涉及两岸民事立法比较,城市发展与物权保护,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中的法律问题等一系列议题。这都是贴近两岸四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贴近两岸四地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大陆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既多元又复杂。比如,近一些年,大陆在推进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也累积了不少不太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亟待处理和破解的难题和问题,亟需制定和完善相关民事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如环境污染问题、城乡二元化问题、农民失地问题、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道德滑坡和诚信缺失问题、企业破产问题等。再如,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猛发展,如何凸显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如何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法学界、法律界共同面对,深入研究。我们热切期待本届论坛在这些问题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四是论坛的地点好。福建是大陆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之一,经济发展迅速,市场交易活跃,多种所有制经济形态并存,特别是民营经济占比很重,加上近年来“平潭综合试验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相关试验区的建立,福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为编纂民法典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实践样本,是制定好民法总则、编纂好民法典的“鲜活教材”之一。
同志们、朋友们,借此机会,我还想向大家简要介绍下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是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律团体,迄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在研究立法、促进执法、完善司法、加强普法以及繁荣法学理论、培养法治人才、推动法学教育、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能。目前,中国法学会共有会员30多万人,有2000多个各级地方法学会,有57个全国法学社团,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定期交流关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法学会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在法学界、法律界有着重要影响,越来越在国际法学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会重视加强同台港澳地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并不断取得明显成效。两岸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两岸关系,需要两岸法学专家的共同努力,同时也为两岸法学专家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前不久,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与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共同举办了2016年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对推动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还高兴地看到,针对“南海仲裁案”,在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加强研究、持续发声的同时,台湾地区的一些法学法律专家也发表了明确意见,批驳和反对所谓“仲裁结果”。两岸法学界、法律界的共同行动和一致立场,提升了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受到国际法学界和国际社会的好评。我们衷心期待两岸法学界、法律界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福建省与台湾一水之隔,开展台港澳法律问题研究是福建法学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希望福建省在这方面的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同志们,朋友们!往来增进感情,交流终有成果。衷心期望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同仁借助“海峡法学论坛”这个平台,加深相互了解,增进彼此友谊,促进学习借鉴,深化交流合作,共同为推动两岸四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预祝2016年海峡法学论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