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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6-07-13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苏军

  (2016年7月3日·长春)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女士们、先生们:

  在七月盛夏时节,我们来到气候怡人的长春,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这是全国比较法学领域的年度盛事,也是一次重要的学术盛会。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嘉宾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并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比较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五十多个研究会中历史悠久、地位重要、人才荟萃的一个研究会。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历届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积极开拓进取,在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打造出“比较法论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品牌。尤其是研究会自2014年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以来,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回应现实需求,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如“自贸区的立法与实践”、“比较法视野中的司法治理”、“转型时期的民法典编纂”等举办了一系列的专题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学术和社会效果。

  同志们,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时期,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加凸显,法治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也迫切需要比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们提出咨询建议。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比较法学研究会任重道远、大有可为!

  下面,我就比较法学研究和研究会的工作谈几点自己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把政治方向摆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里明确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要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法学研究带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从事比较法学研究更加要注意和强调这一点。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在讲话中也多次强调要坚持法学研究中的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强化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建设,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希望大家在学术研究和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借此机会,我想强调一下学术态度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观察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需要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实际上,法治没有适应于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普遍有效模式。作为从事比较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研究问题必须要立足于国情,不脱离中国实际,要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问题,开展研究。有些制度确实需要借鉴于国外,但是国外的制度也是随着时代在发生变化。我们搞研究,是要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使其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唯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我们自己丰富广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去找答案,埋头把自己的法治土壤和环境搞好了,才是真正属于中国自己的法治成果,才能做到“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才能在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中提供中国方案。

  二要勇于担当时代重任,积极回应改革发展中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已经进入到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的风险压力前所未有,在制度设计上更加要慎之又慎、不容有失。希望研究会发挥优势,不仅提供域外经验,还要积极挖掘本土资源,为改革开放发展提供历史依据和理论基础,以法治建设保障改革成果。此外,还要拓展研究视阈,开展多维度的比较研究。除了传统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制度比较与借鉴之外,还要多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乃至宗教等多维度的角度来开展研究,甚至要细化到某一类似条件下的比较。不光要比较法的制定,还要比较法的具体实施等问题。尤其是在全球化、区域化的趋势下,研究会要主动在区域性法治交流与借鉴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例如对“一带一路”、“东盟”等相关国家法治建设的比较研究,要通过我们的研究,为国家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增强中国的国际话语权。我注意到,本次年会上将设立“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和“司法专业委员会”,希望研究会以专业委员会为平台,多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政策研究。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比较法学研究会将“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作为年会主题,体现出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统一。本次年会所要讨论的问题,如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司法改革在中国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司法改革的理念与价值目标、司法制度与传统资源、域外司法制度与体制改革的经验等,都是在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中需要进行理论探讨的问题。相信本次年会必然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产生丰富的成果。

  三要加强研究会组织化、规范化、智库化、国际化建设,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活力的实力队伍。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中国法学会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研究会在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本次年会上将召开研究会的理事会会议,增补副会长,这是对研究会领导班子力量的加强。也希望研究会借此机会,进一步梳理、明确发展思路,要重视人才培养,重视学科建设,重视国际交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化、规范化、智库化、国际化建设。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有志于比较法学研究的优秀人才,把研究会办成真正代表国家级水平的权威学术团体。研究会每年两届的“青年比较法论坛”是一个很好的做法,有助于吸引、发现青年人才。研究会要加强学科建设,构建成体系的学科理论和概念,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要创新运行机制、搭建多样平台、倡导优良学风。加强与其他研究会和有关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促进跨学科、跨院系、跨机构协同攻关,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将比较法理论进一步应用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在“东北亚比较法学”等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基础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打造品牌,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在我们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要让世界了解我们。

  最后,我衷心希望比较法学研究会把握机遇、继往开来,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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