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2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保险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的讲话
陈冀平
(10月30日·上海)
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
正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之际,我们相聚在百年名校上海交通大学,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两岸保险法研讨会。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海峡两岸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对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保险法研究中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保险作为成熟有效的现代风险管控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在我国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保险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主管的57个法学社团中,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充满朝气与力量。研究会在以尹田教授为会长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我国保险法学的理论发展、实践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等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在活动开展方面,始终紧扣行业重大事件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推进保险法制改革。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重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紧密合作,实务界的代表比例较高。三是在成果转化方面,将学术研究与保险立法、司法进程紧密结合,切实推动保险立法的科学化。此外,研究会编辑出版的《保险法前沿》系列丛书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价值;与国际保险协会等国际团体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为扩展我国保险法学界的学术视野,展示我国保险法学理论与实践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要提到的是,本次年会期间,中国法学会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将召开第3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具体就由保险法学研究会在本次年会上组织专家就《保险法》修订草案进行研讨,相关的咨询意见经整理之后,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
同志们,今年2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导党的群团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活动极为重要的纲领性文件。7月,党中央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群团组织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中国法学会是中央直接领导的22个群团之一。目前,中国法学会正在贯彻落实上述文件和会议精神,凝神聚力,全面提升中国法学会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样,这也是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要求。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讨论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宏大目标和具体任务,都需要中国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抓紧研究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此,我根据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的精神,结合保险行业及法治保障的实际,对保险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深化理论与对策研究,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完善,积极回应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推进保险业的法治化离不开先进理论的指导,保险法学者们要加强对保险法律制度的体系化研究,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考虑保险法学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的目标方向。现代保险制度虽然起源于西方,但是在研究中要注意结合中国的实际,符合中国的经济和法治发展规律,做好中国经验的总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立场和价值。
研究会还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以实践为导向,紧密围绕保险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研究,积极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新“国十条”等政策施行后,我国保险业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保险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国内与国际、地方与全国、线下与线上法律制度间的冲突与调适,将成为我国未来保险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新议题。如何从法治层面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救助功能,规范保险资本运作,让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为积极重要的作用,需要专家学者们不断深入研究,集思广益。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勇于应对挑战,提出高质量的咨询建议,真正把研究会办成我国保险业务领域的重要法治智库。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会议精神,抓好研究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不断锤炼内功,提升能力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中强调,群团组织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在群团组织中深入推动思想教育、问题整改、体制创新,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所属的法学社团,是团结引领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主阵地、主渠道。研究会要主动自觉的提升对群团工作的认识,将研究会的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中来谋划,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对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道路的认识,找准研究会的工作定位。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和娱乐化”的倾向,以建设学习型、协同性、智库型、国际型的研究会为目标,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
三、要创新研究平台和研究机制,整合各方有利资源,建立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联动机制。保险法学研究会行业特色鲜明、与实务结合紧密,会员广泛分布于各相关行业,拥有丰富的人才储备。希望研究会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广泛吸纳全国范围内的顶尖专家学者,形成最广泛的代表性,充分发挥出研究会的人才资源优势。研究会要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搭建跨院校、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研究平台和机制。要广泛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举全会之力,以点带面,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保险法学研究的新格局。研究会要重视与保险业界、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合攻关,提升研究成果的针对性、指导性,及时高效地实现成果转化。对于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通过中国法学会向有关部门报送,供中央决策参考。
四、要突出创新意识,加强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为打造国际一流的法学学科而努力。今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以中国特色为统领,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保险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在学科整体建设上还需要加强。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急需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专业人才。希望保险法学研究会以法学院校为核心力量,联合实务部门,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形成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不断壮大我国保险法学研究的队伍。同时,还要积极关注国际保险法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积极参与对外学术交流,合理吸收和借鉴成熟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我国保险法学走向世界不懈努力。
同志们,中央和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寄予厚望,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强调,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的法学社团,一定要体现出国家队的水准,秉持国家队的担当,做出国家队的贡献。希望保险法学研究会在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提升新定位、创新新思维,挖掘新动力,精诚团结,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国保险法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