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9月16日)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各位代表、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今天隆重召开了,这是山东省法学界、法律界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一次盛会。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山东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前,党中央高度重视群团工作,鲜明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为法学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给法学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中国法学会自2013年11月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准确把握法学会职责定位,依靠各级地方法学会和所属各研究会这两个主要渠道,与时俱进,主动作为,各方面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工作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一大优势,群团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强调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按照中央要求,在“四个全面”目标任务面前,发挥好法学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文化大省,开展好法学会工作对于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省法学会自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抓住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广泛参与法治宣传,着力培养法学、法律人才,不断拓展法学交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比如先后完成了《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涉诉发展现状与应用对策研究》、《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法律对策研究》等一些高质量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积极参与山东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召开相关研讨会,为出台相关制度献计献策;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论坛》多次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学核心期刊;对台交流活动被省台办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由省委政法委主办、省法学会承办的《山东政法》有力地指导推动了全省政法综治工作。
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山东省法学会站在了新的更高起点上。在此,我提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法学会和法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牢牢把握法学会和法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是我们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讲话中,立足于坚持党的群团工作的性质和任务,立足于发挥党的群团工作的特色和优势,鲜明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是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本质属性,也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深刻领会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要求。各级法学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要深刻领会先进性是群团组织的重要要求,把先进性作为工作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要深刻领会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自觉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力健全基层组织,扩大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长效机制。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六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三统一”,就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各级法学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学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真正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法学会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法学会工作只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才能大有作为,才能彰显价值。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要“顶天立地”。顶天,就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立地,就是立足法学会职责定位、立足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寻找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支持。各级法学会要按照中央要求,主动作为、敢于作为,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工作覆盖面,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要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重大举措,组织开展法学会工作。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自觉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做到主动贴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决策,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实践,主动进行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山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法治保障问题,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环节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和法学法律界代表组织的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和实践。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当好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要在政府转变职能和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改革过程中,抓住机遇,积极主动承接一些适合法学会承担的社会治理服务职能。要团结凝聚最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山东省法学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专门听取了中国法学会工作汇报,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对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自觉在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央政法委非常重视关心和支持法学会开展工作,已多次下发文件,就加强法学会建设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最近中央政法委还将就新形势下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各级法学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主动作为,加倍努力,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中央总体战略部署中,充分认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成立县级法学会。要按照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群团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县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要成立党组,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在县以上法学会建立党组,这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在党组成员构成方面,有法学会专职干部,也可以有兼职干部。山东省法学会应尽快建立党组,并要积极推动市、县法学会建立党组。要加强所属研究会建设,发挥好智库作用。市县法学会要侧重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实际开展调研工作。要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壮大会员队伍,拓宽会员广泛参与渠道。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的优势,发挥好兼职副会长的作用。要创新法治人才成长激励机制,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荐人才。要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学会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天,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以及省直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大会,省委副书记龚正同志还要代表省委讲话,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希望山东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开创山东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和平安山东建设,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