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1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在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终评会上的讲话
陈冀平
(2014年12月10日)
各位评委: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终评会。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忙,能拨冗出席今天的会议,足见这个会议很重要,也足见大家对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视、对中国法学会工作的支持。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最高学术成果奖项,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项并列,一个奖人,一个奖成果,都是中央批准的奖项。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此前,我们已经成功开展了首届和第二届评选活动,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中国法学会举办优秀成果的评选,就是要充分发挥学会的学术团体职能,褒奖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树立明确清晰的研究导向,激励真正优秀的研究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断地发现、培养和造就更多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的法学研究人才。对今天评出来的获奖成果,中国法学会将予以集中推介和宣传。
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我提几点希望:
一是坚持精品至上,宁缺毋滥。专著不求厚,论文不问长,要把成果的质量放在首位。要看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看成果的理论基础是否扎实,对法治实践是否具有重大意义;要看成果的创新程度以及这种创新是否先进;要看研究方法是否得当;要看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要看成果在同行内是否公认、在社会上是否产生较大影响。评奖是为了树立导向。我们特别要把关注中国问题、植根中国实践、提出中国方案、创新中国理论的作品选出来。在座的各位专家在法学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和很高的学术鉴赏力。希望每一件获奖的作品,都能实至名归。如果大家认为作品达不到获奖或者某个等次的获奖标准,宁缺毋滥。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无愧于作者和公众。现在社会大众对各种奖项往往都不是很信任。明明是非常公正的评审,也可能会遭受质疑和猜测,以为奖项的背后肯定有潜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评奖就要更加强调公平公正,中国法学会的奖项尤其如此。公平公正是评选的生命线,评选公平公正了,这个品牌才会过得硬、叫得响。评选本身就是一个考验中国法学会、也是考验我们法学法律专家是否带头倡导和践行公平公正的试金石。我们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评选文件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地对待每一件作品,确保每一次判断都建立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之上,确保获奖作品能够得到社会最广泛的认同。
三是坚持评审信息最大程度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审信息公开是增强评审结果公信力的最有效手段。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开展的“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主题征文活动,“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等评奖活动,都注重评审信息第一时间最大程度的公开,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也是中国法学会现在各种征文活动动辄就有数千篇的原因。几天前,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结果公示,同时公开了评审办法、评价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须知和全部课题主持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社会认可度很高。今天这次评奖同样要采取这种做法,争取今天就公布结果,同时公开评选办法、评价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好评选工作,向法学法律界和全社会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