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8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在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5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鸣起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非常高兴来南昌参加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这次论坛的举办时间处在举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之中,又恰逢我们国家第一个宪法日的到来之际,这对于我们推进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不断深入,对于促进依法治国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们特别是获奖论文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对江西省委、省委政法委对本届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泛珠三角法学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中,涉及区域广阔参与省份较多的一个大型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内法学资源雄厚,法学研究队伍强大。自创办以来,在区域内十个省(区、市)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论坛的成功举办,促进了泛珠三角区域法学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取得了一系列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泛珠三角地区的法治建设。
我希望并相信,本届论坛一定会将理论研讨推向深入,提炼出大量有价值的可以转化应用的研究成果,不断为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撑。借此机会,我也讲几点希望供同志们参考:
一、希望地方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提出了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180多项重大举措。这180多项重大举措涵盖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治监督、法治队伍建设等各个领域。
地方法学会和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地发挥自身优势,把这些改革举措作为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要以问题为导向,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中那些共性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制定重点研究课题计划,建立集中力量重点攻关的机制,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供党委和政府在决策时参考,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维权与维稳问题研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个主题与四中全会提出的“要建立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的要求密切相关,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从本质上来看,二者并不矛盾,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维稳只有建立在对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确认与保护基础上,才可能是稳固而长久的。只有建立制度化的、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让民众的合理诉求找到制度化的表达渠道,让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为国家的长期稳定打下牢固的社会基础。各级地方法学会在依法维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创造出的不少好经验,及时对这些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探索发现维权维稳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并予以理论升华是地方法学会尤其是市县法学会服务中心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二、希望地方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握自身的研究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好区域论坛的作用
举办论坛是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活动形式,也是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共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从创办之初到现在,经过了近十年的摸索,已逐步发展成为凝聚区域法学资源、促进法学交流、培养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载体。这中间有大量成功的经验,也存在着如何创新改革的问题。
努力把区域法治论坛办成区域法治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办成集中展示区域法学研究成果的窗口和平台,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对各级法学会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地方法学会自身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办好区域法治论坛,必须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找准自身的研究特色优势。相对于中国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所开展的研究,地方法学会还具有很多优势和特点,比如工作上联系社会实际密切,队伍中法律实务工作者比例高等,我们应善于把握和运用自身的特色优势,扬长避短,更强调抓住现实问题,突出实践特色,讲求实际效果。第二,要选好主题。要突出选题的前瞻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以重大现实法治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论坛的引导功能。第三,要深入调查研究。区域法治论坛不同于纯学术论坛,不求高论,但求管用。要建立合作研究机制,组成法学研究部门与实务部门的强强联合的课题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证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能够进行成果转化的精品力作。
三、希望地方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法学会工作的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基本原则以及重大举措,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法学会11月2号在北京专门召开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座谈会。11月26日—27日在深圳又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对全国各级法学会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为开好这次会议,中央政法委建柱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在这次会议上,乐泉会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冀平书记做了总结讲话,对地方各级法学会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地方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这些会议精神,领会落实好这些文件要求。要加大力度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要发挥我们群团组织便于协调各方的特点和作为中立第三方的优势,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法律信息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工作;要着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法学会工作的新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篇章。全国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要义和精髓,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平台,把地方法学会工作开展好,把区域法治论坛办好。法学会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一定要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发挥自身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突出贡献!
衷心祝愿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