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2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陈冀平
(2014年11月27日)
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即将圆满结束。根据大会的安排,由我对会议作一个总结。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在武汉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对全国各级法学会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再部署、再推动,是扎扎实实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的动员会、加油鼓劲会,也是研究讨论各级地方法学会尤其是市县法学会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法学会在新时期的职能定位和肩负的责任使命,总结交流法学会工作经验,谋划全面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会议。
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对开好这次会议,孟建柱同志作了重要批示。昨天上午乐泉会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从四个方面对地方各级法学会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地方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地方法学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乐泉会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乐泉会长要求,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座谈会上有23个地方法学会包括省级法学会、副省级法学会、市县区法学会,就组织法学研究、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普及、法治队伍培训、法治社会建设、自身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还有一些法学会工作开展得也很好,但限于时间关系,没有发言,进行了书面交流。各级地方法学会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起到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会议还对《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不少很有价值的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会后我们要进行归纳整理,并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对各地的意见建议,我们要认真研究,吸纳到指导意见中,尽快印发下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理论。全会《决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提出了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185项重大举措。这185项重大举措涵盖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治监督、法治队伍建设等各个领域,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全新阶段、迈出坚实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写进《决定》的这些改革举措,都是看准了的,必须要做的。这些改革举措都与法学会工作密切相关,贯彻落实这些改革举措当然就是我们法学会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乐泉会长重要讲话已经对法学会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中如何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我现在就落实建柱同志批示和乐泉同志讲话精神,结合法学会的职能,再讲几点想法:
一、要紧紧围绕改革目标、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从法治高度提出建议和对策
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法学会的重要职责。中编办关于中国法学会机构改革方案中强调了要着力改进的四个机制,其中提到了组织学术讨论和学术会议,开展各种法学交流活动,建立吸引广大会员参与的机制;制定重点研究课题计划,组织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建立集中力量重点攻关的机制等。因此,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法学法律研究,是法学会的重要任务。在四中全会的新形势下,法学会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乐泉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法学会要发挥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决策、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工作,主要也是要求我们研究在这些方面的法学法律问题。
在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决策、公正司法方面,《决定》都有具体的重大举措,与法学会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参与立法方面, 《决定》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重点领域五十多项立法要求。这些都涉及我们的本职工作,都应当成为我们的工作内容。这次《决定》还明确规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也对设区的市的法学会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目前只有49个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今后地方立法权要扩大到282个设区的市,这些设区的市的法学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参与到立法当中来。在法律实施方面, 《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求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们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要对法律实施的具体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比如,法律有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原因有哪些;执法部门是不是严格执法,存在哪些问题;是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还是执法部门不依法办事;涉及到的问题很多。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在司法改革方面,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决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具体要求。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各项举措正在积极推进,改革力度很大,难度也很大,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员额制问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人财物统管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全国各地各级法学会尤其是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等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的法学会,要积极参与,主动献计献策,作出应有贡献。
法学会开展这些工作的主要形式,一是通过组织课题研究,二是通过举办论坛或研讨会。课题研究、论坛或研讨会能够取得实效的关键,是选题的确定和成果的转化。各法学会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抓住突出问题,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上海市和江苏省等省级法学会和副省级法学会在组织开展研究和举办论坛中,突出问题导向,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甘肃省陇南市、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江西省萍乡市等市县法学会针对本地实际问题,接地气、重实效,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开展联合调研攻关,大大增强了研究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成果转化。中国法学会也正在进一步研究对课题和论坛、研讨会等如何加强管理、发挥好作用。
二、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法律普及工作
开展法律信息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也是中编办关于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着力改进的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决定》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决定》强调,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法律普及工作,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各级法学会尤其是市县法学会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学会系统机制灵活、上下联动的优势,以多种形式开展好工作。省级法学会要积极推动指导市县法学会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市县法学会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适合本地特点的工作模式、工作方法。各地的经验做法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一)法学会要把法律咨询服务作为日常性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法治建设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的需求将会大幅增长。法律咨询服务在不同层面有多种类型,有为中央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有为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有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有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些年,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对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日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了有益探索,组织专家学者,搭建工作平台,取得了成功经验,为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比如,吉林省法学会在全省建立“法律服务站”和哈尔滨市法学会在社区建立“法律诊所”的做法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哈尔滨市法学会今年在调处医患纠纷方面创新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辽宁省法学会的“法治实践基地”建设,吉林省辽源市法学会推动开展的“五进”(进高层、进基层、进窗口、进企业、进特殊人群)活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法学会组织编写了《基层乡村矛盾化解案例解析》书籍,四川省眉山市法学会推动开展的“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庆市渝北区法学会联合区司法局实现了村居义务法律顾问全覆盖,广东省惠州市法学会推动村委会设立法律副主任等。各地做法多种多样,但理念只有一条,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到社区、农村为广大群众服务。《决定》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提出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柱同志在11月初召开的平安中国建设会议上也提出,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公益律师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我们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平台,发挥我们群团组织可以协调各方的优势和作为中立第三方的优势。市县法学会承担的法学研究任务比省级、副省级市法学会要少。其工作重心要放到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上,积极回应基层单位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依法为基层群众、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二)法学会要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
一是要抓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双百”是中国法学会与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司法部等单位共同创办的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开展九年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成为法治宣传的知名品牌。目前的组织方式是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协调指导,各省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具体落实。活动的对象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重点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于各地的重视,“双百”活动推进的力度大大加大,效果也越来越明显。这次会议印发了这一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建议。希望各地法学会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把这一工作做好。要着力抓好推动工作,发挥好组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要注重以法治问题为导向,增强“双百”活动的感染力和实效性;要选好题、备好课、找好宣讲专家;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好新手段、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活动中,把“双百”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二是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普及活动。中国法学会以组织高等院校师生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普法基层行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这是法学会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的一个形式。这项活动也采取由中国法学会领导支持,各地法学会具体实施的方式。各地对此也比较重视,许多省法学会制定了基层行活动方案,通过市县法学会开展活动。基层行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关键是要去做,并且要认真去做。各级地方法学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普法活动载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北京市法学会推出的“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系列活动,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公益行品牌;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报业集团合作,在“上海法治声音”微信平台上开设了“法学会之声”专栏,包括视频报道;天津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开设了“法治四季大讲堂”;广西创建了全区“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安徽省淮南市法学会推出了法治动漫作品《豆娃说法》,等等。按照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在法治宣传、法律普及方面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差距,加强对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作为各级法学会常态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要在继续办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活动中的运用。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离不开传播媒体。要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利用好报纸、刊物、书籍、电视、墙报等媒介,采取与报刊等媒体合作开设法治专栏、法治频道、系列笔谈、法学会之窗等形式,传播法治正能量,唱响法治主旋律。同时,要特别重视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在法治宣传、舆情引导中的作用。要不断探索宣传报道的规律,认真研究改进宣传报道工作,办好法学会系统的宣传阵地。中国法学会要办好《中国法学》杂志,办好《中国法律年鉴》,办好《民主与法制》一报一刊一网,办好中国法学会网站,都需要各地方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省市法学会也要办好自己的刊物、网站。今年上半年,中国法学会专门召开了法学会系统网站建设的座谈会,表彰了20家优秀单位,不少地方法学会的网站都办得有声有色。各级地方法学会要继续加大对网站建设的力度。中国法学会创建的“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的微信平台,宣传效果非常好,不少一条内容的阅读量就达到数十万次。建柱同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上海市法学会的短信、微信平台也做得很有效果。各地法学会都要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要举全学会之力把它们办好。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它提上各级法学会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四是从实际出发开展对外交流,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道路和法治理论,扩大中国法治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参与涉外法律活动,尤其是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提高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这方面地方法学会大有可为。
三、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着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法学会要按照《决定》的这个要求,大力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乐泉同志提出要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这是当前各级法学会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心。我们不仅要提高法学会干部的思想认识,还要通过研究会、理事、会员做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工作,通过论坛、沙龙、研讨会倾听广大会员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对于一些不正确的观点、主张,既要旗帜鲜明,又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要全力推进法学会的组织建设。 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省级法学会要按照中政委(2004)5号、(2009)18号和(2014)7号文件要求,按时换届,并以换届为契机,理顺关系,做好各项工作。要抓住机遇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目前市(地、自治州)法学会已基本完成机构组建工作,个别还没有设立法学会的,应当在今年完成设立工作。县级法学会目前有646个,在全国2853个县级行政区中只占到22.7%,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要求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这就对建立县级法学会提出了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要求,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市县法学会在设置模式上要从实际出发,可以采取不同于中国法学会也不同于省级法学会的架构模式,关键是把工作开展起来。 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关键在省市级法学会,省市级法学会的关键在会长,会长力度大推进得就快,反之就停滞不前,这是这些年推动组建的一条重要经验体会。广西百色地区都能把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的县都应该可以做到。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抓住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契机,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基本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网络体系,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奠定组织基础。
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振奋精神,更新观念,积极进取。做好法学会工作要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党委、党委政法委的关系。要主动做好请示汇报,争取他们的指导与支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学会的工作。中央明确中国法学会的工作由中央有关领导联系,中央政法委代管,各地也要理顺好工作机制。现在绝大多数基层法学会的会长都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这对法学会工作大有益处,大大提升了法学会的地位,增强了法学会的履职能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会是由政法委代为管理,并不是政法委的内设机构。法学会要认真完成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自身优势,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是要处理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法学会不是党委、政府、司法部门,自身不具有党、政、法机关的职能和手段,许多工作都只是起着参与和推动作用,因此,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党政法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他们支持下开展工作。三是要处理好各级法学会相互之间的关系。市县法学会有不少工作都需要省法学会甚至是中国法学会的支持,只有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才能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要把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好。 要按照《决定》要求,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就法学会来说,一要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二要积极打造一支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热心公益、务实肯干的法律咨询服务团队;三要大力发展会员队伍,畅通为会员服务渠道,寓管理于服务中。天津市法学会建设的全市“会员之家”,武汉市法学会成立的“会员小组”做法值得借鉴;四要提高法学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学习思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加强对法学研究内在规律的研究和思考,加强对符合法学会性质和特点的体制机制、组织体系、活动方式的研究和思考;五要促进法治工作队伍各类人员之间、特别是法学研究和教育队伍与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流,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明年要对各级地方法学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研究符合法学会性质和特点的体制机制、活动方式,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推动地方法学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号角,全国各级法学会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对照四中全会《决定》,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法治中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作出应有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