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7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在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朱孝清
(2014年10月26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今天,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界同仁齐聚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我和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为我国法律文书学的繁荣和发展作了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继承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法律文书学前辈们的优良传统,围绕拓展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服务中国法治实践这一目标,团结广大法律文书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积极开展学术研究。采取召开年会、开展课题研究、组织编写教材、开展司法文书评选等多种方式开展学术研究。据不完全统计,在8年时间里,有三项省部级课题、三部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一篇博士论文、十几篇硕士论文、十余部高校法学教材、两本省级精品教材、一门省级精品课程,两本公开出版的年会论文集问世,为法律文书学的繁荣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二是努力发展壮大研究队伍。研究会的领导机构不断健全,会员人数持续增加,特别是本次会议又有一批新会员加入,研究会会员总数已达到170多人,显示出法律文书研究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日益增强。三是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有关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不仅扩宽了视野,而且提升了自身的国际化程度,扩大了国际影响力。四是有力指导司法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司法实践,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促进各种法律文书包括裁判文书、检察文书、公安文书、公证与律师文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总之,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为法律文书学的繁荣发展、法律文书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法律文书人才的培养,为准确反映和充分发挥执法、司法的成果和效果,彰显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的权威,促进广大公民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意义也在于实施。而法律文书是用文字反映法律实施的结论及其理由和依据,从而使法律的功能得以发挥的载体,是法律实施活动包括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活动的综合再现,是法治工作人员理念、素质、能力、水平、作风的综合反映,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门面,也是老百姓身边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生动教材,对于体现法律实施的严格和公正,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促进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法治观念的增强和法律信仰的形成,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意义十分重大。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就是根据法律工作人员的言行、法律实施的过程和结果以及法律文书来衡量法律实施是否严格公正和法治工作人员水平高低的。有些案件的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有的是认为处理不公,也有的并不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多大意见,而是为了法律文书中一些词语表述得不够客观全面、不够准确公正、不够合情合理而“不争馒头争口气”。我们要深化对法律文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文书学研究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法律文书学的研究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会的形式专门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十分重大,得到了国际、国内广泛的关注和很高的评价。全会规划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和措施,准确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我们做好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自信心,主动把研究会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切实找准服务法治国家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谋划研究会工作,通过做好研究会工作来促进法治国家建设。
二、进一步深化学术研究和交流。法律文书学研究和交流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某些发达学科相比,与飞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必须进一步予以深化。一要深化对法律文书基本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明确该学科的基本范畴、理论体系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法律文书的特点、规律、功能、价值和基本要求,使其理论更加厚重。二要深化对法律文书改革和完善的研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都是党和国家顺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拿司法文书来说,司法文书的公开和增强司法文书的说理性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可以倒逼司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顺应形势对法律文书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化法律文书改革和完善的研究,使之①更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更好地体现法律精神和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从而增强其规范性和权威性;②更好地释法说理,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从而增强其说服力和可接受性;③更好地适应司法文书公开的要求,使之经得起当事人辩驳、公众评论和舆论炒作,从而提高其水平和质量;④进一步改进其语言表达,使之既符合司法文书制作的规律和特点,又便于百姓听懂理解并为百姓所喜闻乐见。总之,要通过改革完善,更好地发挥法律文书准确反映法律实施结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阐释法律精神、教育公民守法等功能。三要办实办好年会。年会是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会,是不同地域、不同单位的理论与实务人员集中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出思想、出智慧、出成果的重要渠道,也是老中青三代学人齐聚一堂、加强了解、增进感情的重要机会。要把年会办实办好,使其发挥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推动法学研究的作用。聚焦本学科、本领域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拿出真知灼见。二是凝聚共识的作用。通过探讨交流,凝聚学界共识,形成主流观点。三是决策咨询的作用。要形成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报送中央和有关部门,为立法、执法、司法决策提供智力和信息支持。四是影响社会的作用。通过年会发出法学法律界的声音,正确引导社会,促进政府和法律实务部门切实践行法治,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五是发现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作用,通过年会发现一批优秀成果,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人才。四要深化学术交流。通过建立研究会网站、举办年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深化学术交流,使之相互启迪,共同进步提高。
三、编写出版研究成果和优秀法律文书。这方面工作马会长刚才已作部署。编写出版法律文书学研究成果,既是对以往研究成果的汇总,又能为会后的理论研究提供进步的阶梯,如果逐年汇集,就能蔚为大观,这项工作必须做好。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古代的诸多脍炙人口的法律文书经久不衰,已经成为很多让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佳品中的良好素材,收集整理古代法律文书犹如抢救国宝,是造福子孙后代,传承中华文明的善举,也是我们这个专门研究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英美法系的法律文书注重法理的阐释和意见的论证,大陆法系与我们有很多共同的传统,更符合我们的思维逻辑习惯,它们都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古今中外优秀的法律文书是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收集、整理、出版,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汲取精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而提高我国法律文书的质量和水平。
四、继续加强研究会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会是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研究会建设,在今年7月专门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对研究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激发研究会活力。王乐泉会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建设成为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建设成为推动国家治理法治化的生力军,建设成为中国法学走向世界、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的重要渠道。会后,法学会还发布了关于研究会评估管理、支持经费使用和换届工作的三个规范性文件。我们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座谈会精神,加强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既要发展壮大队伍,增加人才数量,又要提升素质和理论层次,提高人才质量。要提高政治素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要在知名大学、知名法学院加大吸收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参加到研究会中来,同时也要注意从司法实务部门吸收有较高研究能力的一线工作人员,实现研究会人才的合理布局。要通过评选奖励优秀论文、评选资深或杰出法律文书学家等方式,增强法律文书学研究的吸引力和光荣感,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法律文书学研究,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
最后,我代表中国法学会预祝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