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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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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第八届“东北法治论坛” 开幕式上的讲话

时间:2013-09-12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第八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这是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次盛会,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和韩杼滨会长,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北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自开办以来,在三省一区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四地法学会的精心筹划和共同努力下,已成功举办了七届。七届论坛不断深化对区域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已初步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形成了大量优秀研究成果,论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现已成为聚合四省区法学法律资源、推动合作研究的重要平台,为促进东北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届论坛以“使命•合作:共建法治北疆”为主题,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保障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展开研讨,凸显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功能,很好地契合了四省区当前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希望通过各位专家的精彩演讲和深度互动,把研讨推向深入,提炼出有利于及时转化应用的成果,为“法治北疆”体系的构建提供切实可靠的理论支持。

  下面,我对法学会开展好论坛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接地气”,也就是要密切联系实际,做好“三个服务于”。

  一是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其中许多重大问题亟需从法学的角度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的需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作为法学会,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以法治的视野为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最近,法学会要部署开展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目的就是要发挥我们作为法学学术团体、群众团体,人才荟萃、地位又相对超脱的优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我们应有贡献。

  二是要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生机与活力也在基层。转型期社会矛盾增多,群众的意见也很多,大量的矛盾纠纷聚集在基层。法学会要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工作,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工作,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答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在这方面,黑龙江哈尔滨的法律诊所、吉林辽源的法律专家服务站做出了探索。今年9月,我们还要借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的机会,深入探讨法学会、法学家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

  三是要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将自身定位为国家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思想库”,就是要在法学研究和国家法治实践之间架起桥梁,为专家学者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国家搭建平台。近期,中国法学会将大力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扩大规模,补充有生力量,增强学术委员会在法学法律界的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与基层普通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沟通联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需,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同志脱颖而出创造机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到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当中去,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法学会一次深化认识、改进作风的机会,也是一次推进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机会。要真正抓出成效,保证不走过场,必须把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学会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群众路线落实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中去,不能游离中心工作、脱离自身职责。我觉得,做好以上“三个服务于”,使法学会的工作“接地气”,就是法学会落实群众路线的最有效举措。

  第二,要重实效。

  论坛作为一种开放的平台,吸引法学研究、法律实践部门的同志和各界有识之士齐聚一堂,围绕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议题交流互动,启发思维,凝聚共识,意义十分重要。法学会要当好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能,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思想库”,需要以举办论坛作为履职的重要手段。当然,现在社会上各种论坛数量繁多,质量参差不齐,一些论坛话题重复、互动不足,成为变相的“形象工程”。我们举办论坛活动,一定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首先要选一个好的主题。主题是论坛的灵魂。只有在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中,从社会需求出发,因时因地设计主题,论坛才能贴近实际,才有生命力。好的主题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来自于调查研究,来自于法治实践,抓住法治国家建设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抓的准,才能让人有话说,有共鸣,才能实现有效的互动。近年来,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但区域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其中很多都涉及法律、政策和制度,需要各职能部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合作,从法治的角度提出解决之道。本届论坛选择“使命•合作:共建法治北疆”作为主题,可以说是紧紧扣住了时代的脉搏。论坛能够得到各界的鼎力支持、著名专家的倾力参与,都与选择了一个好的主题密不可分。

  二是要保证互动的有效性。法治论坛作为一种交流平台,目的就在于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交流互动,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支撑理论,二者互为补充,共同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论坛要办得有声有色,一定要搞好互动,尽可能让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的同志有更多的交流机会,让更多人发言,激发更多人的思考,碰撞智慧,才能使论坛真正成为集思广益的公共平台。

  三是要重视研究成果转化。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是法学研究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学会举办各种论坛活动的最终目的。评价一个论坛成效如何,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出了多少成果,研究成果能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对本届论坛形成的成果作进一步的梳理和提炼,以综述、专报、要报等形式报送党委、人大和政府部门,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智力和信息支持。同时,加强宣传报道,把论坛成果向执法、司法一线,向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推广,真正使论坛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完善论坛机制。

  中国法学会倡导成立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既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需要,也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是培养锻炼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区域法治论坛举办了多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去年11月,中国法学会专门组织召开了区域法治论坛调研会,许多地方法学会的同志从论坛主题、组织机制、研讨方式、成果转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充分发挥区域法治论坛的统筹整合作用,不断提高论坛质量,中国法学会已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创新论坛举办形式和机制、提高论坛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指导区域法治论坛更加有效地拓展、协调、推进区域法律务实合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把区域法治论坛建设成为持续发展的法律智库。

  希望四省区法学会认真总结前几届论坛的经验,在继承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努力创新,在论坛主题、论文征集、研讨方式、成果转换、论坛机制等方面,进行新的尝试和突破。用内容创新、方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论坛的提升,确保每届论坛办出新水平,办出新高度,登上新台阶!为法治北疆的建设,为三省一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领导对本届论坛给予了高度重视。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为承办这次论坛做了大量工作,赵江涛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体现了东道主的盛情,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论坛主办方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媒体记者朋友们的热情支持和踊跃报道。预祝第八届“东北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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